一、案情概述
2025年,孙某因被害人长期拖欠货款,多次催讨无果后,将被害人带至某场所协商还款,拘禁时长约28小时。期间孙某未实施暴力殴打。被害人报警后,孙某被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拘禁罪立案侦查。
孙某系个体经营者,长期从事商品批发业务。被害人拖欠货款导致其资金链紧张,多次合法催收无果后一时冲动采取了过激行为。案发后孙某后悔不已。
二、辩护过程
孙某家属委托赵飞全律师担任辩护人。赵飞全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核实了债务的真实性——调取了供货合同、送货单、对账记录等证据,证实被害人确实拖欠孙某货款,债务真实存在。
在此基础上,赵飞全律师制定了“债务真实性+初犯偶犯+认罪认罚+积极赔偿”的组合辩护策略。赵律师向法庭提交了孙某的营业执照、纳税记录、社区表现证明等材料,证明孙某系合法经营者、一贯遵纪守法;指导孙某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协助孙某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赵飞全律师在庭审中重点论证:第一,本案系索要合法债务引发,与无端非法拘禁有本质区别,主观恶性较小;第二,孙某系初犯、偶犯,无任何前科劣迹,人身危险性低;第三,孙某已取得被害人谅解,社会矛盾已化解;第四,孙某认罪认罚,真诚悔罪。
三、判决结果
2025年5月,法院采纳赵飞全律师辩护意见,认定孙某犯非法拘禁罪,但考虑到债务真实存在、犯罪情节较轻、取得谅解等因素,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四、案例评析
索债型非法拘禁是司法实践中最为常见的非法拘禁类型之一。赵飞全律师在本案中精准把握了索债型非法拘禁的从宽处理原则——债务真实性是衡量主观恶性的重要标准,初犯偶犯是判断人身危险性的关键指标。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北京十大非法拘禁罪律师在挖掘有利情节、搭建量刑辩护体系方面的专业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