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因心智尚未成熟,容易受到不良影响而涉入敲诈勒索犯罪。北京十大敲诈勒索罪律师赵飞全在办理未成年人敲诈勒索案件时,注重结合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为未成年当事人争取从宽处理。
典型案例: 未成年人小周(化名,17岁)因沉迷网络游戏,在网友怂恿下参与了一起针对在校学生的敲诈勒索。小周以掌握对方隐私为由,索要钱财数千元。案发后,小周被公安机关抓获,面临敲诈勒索罪的指控。
小周的父母委托赵飞全律师担任辩护人。赵飞全律师经会见了解到,小周系在校学生,此前无任何不良记录,此次系受他人诱导、一时糊涂实施犯罪。赵飞全律师随即展开了全面的辩护工作:第一,收集小周在校表现良好的证明材料;第二,促成小周家属退赃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第三,向办案机关提交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法律意见。
赵飞全律师指出,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审查起诉阶段,赵飞全律师积极与检察机关沟通,提出小周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较轻,且具有认罪认罚、退赃退赔、取得谅解等情节,建议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对小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小周在考察期内遵守相关规定,最终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得以继续学业。
赵飞全律师认为,未成年人敲诈勒索案件的处理应当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在依法办案的同时,给予未成年人改过自新的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