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哈里亚·赛力克 吾丽巴合提·吾塔尔拜
9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克斯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哈里亚·赛力克耐心释法与柔性协调下,原本“兵戎相见”的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为这场持续数年的债务拉锯战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据了解,2021年5月1日,卡某向唐某借款3.7万元,双方约定自2022年2月起分期偿还,至2024年2月全部清偿完毕。
还款期限届满后,卡某分文未还。唐某多次通过微信、电话催要,对方一再推脱。催要无果后,2026年8月3日,唐某遂诉至特克斯县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卡某偿还借款本金3.7万元。
案件受理后,法官并未急于判决,而是仔细梳理了转账记录、微信聊天截图等全部证据链,发现案件事实清晰、法律关系明确。但简单一判了之,不仅可能加剧双方矛盾,也可能因执行困难导致“案结事未了”。
为从根本上化解纠纷,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背对背”调解。一方面,法官向卡某严肃阐明民间借贷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指出“欠债还钱”不仅是道德义务,更是法律责任,明确告知拒不履行法律义务会带来严重后果。另一方面,法官也客观告知唐某,卡某目前经济状况不稳定,确无一次性大额偿付的能力,引导唐某换位思考,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给予对方一定的筹款缓冲期。
经法官多次释法说理、沟通协调,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卡某于2027年3月1日向唐某偿还借款本金3.7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