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案件可以风险代理吗?律师收费模式全解析

2026/09/06 23:17:14 查看2次 来源:俞强律师

再审案件可以风险代理吗?律师收费模式全解析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俞强律师(专注民事再审 / 审判监督程序的资深律师)

在再审案件的咨询中,风险代理是出现频率很高的一个词。不少当事人的想法很朴素:案子已经一审二审都输了,再拿出一笔律师费心里没底,如果律师愿意等赢了再收钱,似乎风险就小了很多。这种心情可以理解,但风险代理并不是万能方案,它在法律上有着明确的边界,在实务中也有不少容易被误解的地方。本文就把再审案件的收费模式完整梳理一遍,重点讲清楚风险代理的合规红线和现实局限。

一、先弄清什么是风险代理

通俗地说,风险代理就是律师费的收取与案件结果挂钩:委托人先支付较少的基础费用甚至不支付,等案件达到约定的结果后再按约定比例支付剩余部分。它的法律依据来自律师服务收费管理的相关规定,属于允许存在的收费方式之一,但受到严格约束。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风险代理并不是律师对结果的承诺。任何规范的风险代理合同都不会写保证胜诉、保证改判这类表述,因为案件结果由法院依法裁判,律师无法控制,承诺结果本身也违反律师执业规范。

二、哪些案件明确不能实行风险代理

按照律师服务收费管理的相关规定,以下几类案件不得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群体性诉讼案件;婚姻、继承案件;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案件;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案件;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等。

这意味着,如果你手上的再审案件是离婚财产分割、继承纠纷一类的家事案件,无论双方怎么协商,都不能采用风险代理的方式。这一点很多当事人并不了解,在咨询时容易误以为所有案子都可以谈。

三、民事再审案件能不能风险代理

从规定上看,普通的民商事再审案件(例如合同纠纷、买卖纠纷、建设工程纠纷、股权纠纷等财产关系案件)并不在禁止风险代理的范围内,因此法律上是允许约定的。

但允许并不等于适合。再审案件有其特殊性:它分为审查、审理、可能的发回重审等多个阶段,每一个阶段的结果都不确定;裁定了再审也不等于改判;改判了还要看能否实际执行回款。如果简单地把收费挂钩在最终的改判或者回款上,律师和双方都要承担很长的不确定周期。

因此,实务中更常见的做法是部分风险,也就是基础费用加后期浮动部分:委托人支付一部分基础费用覆盖基本工作量,剩余部分与阶段结果(例如裁定再审)或者最终效果挂钩。这种方式兼顾了双方的风险,也不至于让律师在长达数月甚至更久的周期里完全无回报地投入。

还要提醒一点:风险代理在再审案件中的实际效果,往往不如当事人想象得那么理想。原因是再审结果高度不确定,而且周期很长。以裁定再审作为付费节点,律师有动力把第一阶段做扎实;但如果把改判作为唯一的付费节点,在长达半年甚至更久的周期里,双方的心理预期都容易发生偏差,反而不利于配合。因此,把付费节点设置在能够客观判断的阶段成果上,通常比设置在最终胜负上更可行,也更容易执行。

此外,无论采用哪种模式,都建议保留完整的沟通记录和工作成果清单。再审案件周期长、环节多,清楚的记录既是对委托人的交代,也是对律师工作的保护,出现分歧时也更容易查证。

四、风险代理还有一个比例上限

按照规定,实行风险代理收费的,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一定比例(相关规定中明确的上限为百分之三十)。也就是说,即便双方自愿,也不能约定一个离谱的高比例。

同时,同一案件不得重复实行风险代理,也不得在风险代理之外另行收取明显不合理的其他费用。这些规则的意义在于防止收费失控,保护委托人利益。

五、几种常见收费模式横向对比

- 计件收费:费用固定,适合争议焦点清晰、工作量可预估的案件。优点是预算明确,缺点是律师投入弹性较大。

-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以标的额为基数按比例计算,通常标的越大比例越低。优点是直观,缺点是与工作量未必匹配。

- 计时收费:按实际投入时间计费,适合需要大量阅卷、论证或者仅需要咨询评估的场景。优点是公平,缺点是总费用不易预估。

- 分阶段收费:按再审审查、再审审理、发回重审后审理等阶段分别计费。这是再审案件中比较合理的方式,因为它把一个长周期拆成可判断的段落。

- 部分风险收费:基础费用加与结果挂钩的浮动部分。适合当事人前期资金压力较大、但案件又有一定把握的情形,前提是案件类型不在禁止之列。

六、签署委托合同时要看清哪些条款

- 服务阶段:明确本次委托包含哪些阶段,是只到裁定再审为止,还是包含后续审理。

- 收费项目与金额:写清楚基础费用、浮动部分的计算方式和支付节点。

- 是否包含其他支出: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等通常由委托人另行承担,应当在合同中列明。

- 退费与终止条款: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已收费用如何处理,事先约定清楚比事后争执好。

- 发票与凭证:所有费用都应当开具合法票据,不要接受任何不入账的收费安排。

七、一个脱敏案例:某贸易公司最终没有选择纯风险方案

某贸易公司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中二审败诉,标的额约六百万元。公司负责人最初的想法是找一位愿意全风险的律师,自己一分钱不出。咨询了几家之后发现,愿意接受纯风险代理的报价,后期比例都非常高,而且多数只愿意做执行回款之后的挂钩。

俞强律师团队给出的建议是采用分阶段加部分风险的混合方案:前期支付一笔覆盖阅卷和文书工作的基础费用,若法院裁定再审,再支付第二阶段费用;最终如果实现改判或者实际回款,再按较低比例支付浮动部分。公司负责人算了一笔账,发现总支出反而低于纯风险方案,而且前期的投入也换来了更充分的阅卷和论证。这个案例说明,收费模式的选择本质上是在风险和总支出之间找平衡点。

八、几个必须提醒的合规红线

- 不得承诺结果。任何保证改判、保证翻案的表述都违反执业规范,遇到这样的宣传应当警惕。

- 不得以明显低于成本的报价招揽业务,随后通过其他名目收费。

- 不得通过非律师人员以包打赢等名义承揽案件。

- 风险代理合同必须书面订立,口头约定无法保障任何一方。

九、常见问题解答

问:再审案件能不能约定不成功不收费?

答:如果是财产关系案件,双方自愿且不违反比例上限,理论上可以约定。但实务中,完全不收基础费用的安排往往意味着律师投入有限,而再审申请的机会对同一份生效判决而言有限,这个代价需要权衡。

问:风险代理比例可以谈吗?

答:可以在规定上限以内协商,超过上限的约定不受保护。

问:家事再审案件为什么不能风险代理?

答:因为相关规定明确将婚姻、继承案件列入禁止风险代理的范围,目的是避免涉及身份关系和家庭利益的事项被过度商业化。

问:签了合同之后发现律师不投入,怎么办?

答:可以先沟通,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安排;沟通无果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解除条款处理,必要时向律师事务所或者律师协会反映。

收费模式没有绝对的好坏,只有适合不适合。俞强律师在上海长期专注民事再审与审判监督业务,通常会在充分阅卷、形成书面评估意见之后再与当事人讨论收费方式,并明确告知哪些案件不适用风险代理、哪些阶段需要分别计费。如果你正在考虑委托再审律师,建议带着一审、二审判决书和主要证据材料先做一次当面评估,把事由、路径、收费方式这三件事一起谈清楚,再作决定。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