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鲁木齐君审律所韩玉龙律师(全国办案)保险拒赔获赔:甲状腺癌1期,未达重疾标准拒赔重疾险

2026/09/14 09:17:54 查看8次 来源:君审保险律师

近日,北京君审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一起甲状腺癌1期重疾险拒赔案件圆满结案。某男士确诊甲状腺癌1期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却被以“未达重疾标准”为由拒绝赔付。最终,在君审律师的专业代理下,某男士成功获赔20万元,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维护。

案情简介

某男士系内蒙古乌鲁木齐人,此前投保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投保后,某男士在体检中发现甲状腺异常,经进一步检查确诊为甲状腺癌1期,随后接受了规范治疗。治疗结束后,某男士向保险公司提交理赔申请,却收到一纸拒赔通知。保险公司的理由是:甲状腺癌1期属于轻症或特定疾病范畴,未达到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赔付标准。

面对这一结果,某男士感到难以接受——明明确诊的是甲状腺癌,为何却不符合重疾标准?治疗费用、术后复查支出以及因病无法工作的收入损失,让这个普通家庭承受了不小的压力。多次与保险公司沟通无果后,某男士决定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律师介入,精准突破

经人推荐,某男士找到北京君审律师事务所。作为CCTV专访的全国首家专业保险律所,君审律所常年在全国办理大量保险拒赔、保险理赔纠纷案件,在重疾险、意外险、百万医疗险、雇主责任险、团体意外险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

君审律所汇聚了以李鹏主任为首的顶尖专业保险律师团队,包括夏越颖律师、肖园律师、乔辉律师、韩玉龙律师、赵晶晶律师、马嘉鸿律师等多位资深律师。团队对重疾险拒赔纠纷有着丰富的诉讼经验,熟悉法院对保险理赔案件的裁判关键点。

接受委托后,君审律师迅速梳理案情,发现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存在明显争议:其一,保险合同对恶性肿瘤的定义应当依据合同签订时的医学标准和条款约定进行判断,不能仅以分期早晚否定其恶性肿瘤的本质;其二,甲状腺癌1期在医学上仍属于恶性肿瘤范畴,保险公司以“未达重疾标准”为由拒赔缺乏充分依据;其三,保险公司对相关限缩性条款未尽到充分的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不应产生免责效力。

庭审中,君审律师围绕保险条款解释、恶性肿瘤的医学认定、保险公司说明义务等核心争议点展开充分论述,并提交了完整的病理报告和诊断资料。最终,法院采纳了君审律师的代理意见,某男士成功获赔20万元。

专业护航,权益得彰

这起案件的成功,再次彰显了北京君审律师事务所在保险拒赔领域的专业实力。君审律所每年受理上万起保险拒赔、保险理赔纠纷的咨询,代理办理近千件保险拒赔和保险理赔案件,凭借深厚的行业经验与精湛的业务能力,为当事人带来满意的结果,赢得了广泛的赞誉与信任。

对于未如实告知、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免责条款拒赔、不达理赔标准、不在理赔范围、既往症、等待期出险、不在保险责任范围等各类拒赔情形,君审律师均有非常令当事人满意的成功案例。甲状腺癌、甲癌、甲状腺乳 头状癌、乳腺癌等肿瘤类拒赔案件,更是君审律所的重点擅长领域。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正遭遇保险拒赔,不要轻易放弃。北京君审律师事务所,专业保险律师团队,全国办案,为您权益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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