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起诉离婚财产分割争议案:泽良律所突破隐匿财产抗辩,助力当事人多分房产份额

2026/09/24 15:48:51 查看15次 来源: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

在离婚诉讼中,一方主张对方存在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往往因证据不足而难以获得法院支持。如何证明对方名下资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突破对方“个人财产”的抗辩,是许多当事人面临的现实困境。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在厦门,一起涉及数百万元房产与存款分割的离婚纠纷中,泽良律师事务所海豚婚家团队律师通过精准的证据策略,成功帮助当事人王某某突破了对方的财产隐匿抗辩,最终获得了合理的财产份额。


王某某与陈某某于2010年登记结婚,婚后两人共同在厦门市经营一家贸易公司,经过多年打拼,积累了包括厦门市思明区一套房产、一辆轿车及数百万元银行存款在内的家庭资产。然而,随着生意越做越大,双方因经营理念和家庭琐事频繁发生争吵,夫妻感情逐渐出现裂痕。2022年初,陈某某突然向王某某提出离婚,并声称公司经营亏损,家庭并无多少存款,仅同意分割房产的少数份额。王某某对此深感震惊与不公,她隐约觉得陈某某在隐瞒财产,但手中并无确凿证据,多次沟通无果后,她感到既委屈又无助,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经朋友介绍,王某某找到了泽良律师事务所海豚婚家团队。在初步沟通中,律师耐心倾听了她的遭遇,并迅速梳理出案件的核心争议:陈某某是否隐匿了夫妻共同财产?王某某能否主张多分?团队随即指导王某某收集了结婚证、房产证、公司工商登记信息、已知的银行账户流水等基础材料,并着手调查陈某某名下的其他资产线索。


接受委托后,泽良海豚婚家团队律师迅速制定了详细的办案策略。首先,针对陈某某可能转移资产的行为,律师指导王某某梳理了近年来家庭大额支出的时间轴,并申请法院调查令,调取了陈某某名下多个银行账户的交易明细。经过仔细比对,律师发现陈某某在提出离婚前半年内,曾多次向案外人张某甲转账,累计金额高达一百余万元,且无法说明合理用途。其次,律师发现陈某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在厦门市某公司持有一定比例的股权,该股权收益应属夫妻共同财产,但陈某某在庭审中辩称该股权为其个人财产,与王某某无关。此外,陈某某还主张其名下的一笔三十万元存款系其父母赠与的个人财产,不应分割。


面对陈某某的种种抗辩,泽良律师在庭审中逐一进行了有力回应。针对大额转账,律师指出该行为发生在夫妻感情恶化、离婚诉讼前夕,陈某某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该款项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经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该转移行为应认定为隐匿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应对其少分或不分。针对股权问题,律师提交了公司工商档案、验资报告及历年分红记录,证明该股权取得于婚后,且王某某参与了公司部分经营管理,因此股权及其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针对三十万元存款,律师通过调取陈某某父母的银行流水,发现其父母并无大额转账记录,陈某某的陈述与事实不符,法院最终未采纳其主张。


在法院主持的调解和庭审过程中,泽良律师还就房产分割方案提出了专业意见,考虑到王某某抚养婚生子的实际情况,主张房产归王某某所有,由王某某向陈某某支付相应的折价款。经过几轮激烈的交锋,法院最终采纳了泽良律师的大部分观点,认定陈某某存在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依法对其少分财产。


最终,法院判决准予王某某与陈某某离婚,婚生子由王某某抚养,陈某某每月支付抚养费;厦门市思明区房产归王某某所有,王某某向陈某某支付折价款;陈某某名下的存款及股权收益按王某某百分之六十、陈某某百分之四十的比例分割,王某某共计分得财产价值约三百余万元。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王某某感慨万千:“感谢泽良律师,是你们让我在人生最低谷的时候,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和温暖。”


婚姻家事案件往往涉及情感与财产的双重纠葛,选择专业律师及早介入,能够有效固定证据、厘清财产线索,最大程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泽良律师事务所海豚婚家团队深耕婚姻家事领域,以专业和温度陪伴当事人走过困境。收费模式上,团队采用分阶段收费、按合同约定收费、固定收费的方式,费用透明,当事人可根据案件进展清晰了解各阶段支出。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