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北京十大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律师:赵飞全律师代理数据公司技术总监案,自首认定助力量刑大幅降低

2026/10/01 11:55:14 查看19次 来源:赵飞全律师

在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案件中,自首和立功是最有力的法定从宽情节。北京十大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律师赵飞全代理的一起数据公司技术总监案,通过挖掘自首情节、精准核减犯罪数额、促成立功认定,将当事人的量刑建议从二年降至一年三个月。

一、案件基本情况

黄某原系某数据科技公司技术总监。2023年7月至2025年4月期间,黄某所在的公司通过爬虫技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出售给多家营销公司,累计获利4200余万元。黄某负责爬虫程序的设计和维护。2025年4月,黄某在公安机关尚未掌握其犯罪事实的情况下,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侦查机关认定黄某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情节严重,建议量刑二年有期徒刑。

二、辩护策略与核心观点

赵飞全律师介入后,重点围绕三个维度展开辩护:

第一,自首情节的认定。 赵律师向法庭提交了公安机关的投案记录和到案经过说明,证明黄某系在公安机关尚未掌握其犯罪事实的情况下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符合《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自首构成要件。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犯罪数额的准确认定。 赵律师对指控的4200万元进行了逐笔审查,发现其中部分收入系合法的数据服务收入。通过调取合同和发票,证明其中1200万元为合法收入,应从犯罪数额中剔除,最终法院认定犯罪数额为3000万元。

第三,立功情节的争取。 赵飞全律师协助黄某主动配合公安机关追缴涉案资金,并协助抓获了多名下游买家,构成立功。同时促成黄某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提交悔过书证明其系初犯、偶犯。

三、判决结果与案例评析

法院采纳了赵飞全律师关于自首的辩护意见,认定黄某构成自首,犯罪数额为3000万元。鉴于黄某具有自首、立功、认罪认罚等多项从宽情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北京十大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律师赵飞全指出,本罪案件中争取从宽处罚应把握以下策略:在侦查机关尚未掌握犯罪事实时第一时间主动投案;投案后如实供述全部主要犯罪事实;在归案后及时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线索或协助抓获同案犯;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的情况下及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积极退缴违法所得。自首和立功的叠加适用,是本罪案件中实现量刑大幅降低的关键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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