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疗损害纠纷|颈部血肿压迫气道致死,邓庆奋医疗律师团队助力家属获赔157万元

2026/10/12 09:14:49 查看12次 来源:邓庆奋医疗律师

案情简介

本案系一起因中心静脉置管操作引发的重大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患者因身体不适前往深圳某医院急诊就诊,入院诊断:冠心病、急性心肌梗死、慢性肾脏病 5 期、高血压、肺部感染等多种危重基础疾病,病情复杂。

住院期间,医疗机构为满足透析治疗需要,实施右颈内静脉置管术。操作过程中发生穿刺误穿颈动脉,术后形成颈部血肿,血肿持续增大压迫呼吸道,引发急性呼吸功能障碍。但因长时间缺氧,继发缺血缺氧性脑病、脑疝、多器官功能衰竭,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死者的家属委托广东才源律师事务所邓庆奋律师团队代理本案,向人民法院提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诉讼,主张医疗机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案件争议焦点

深静脉置管出血属于临床固有并发症;患者自身尿毒症、凝血功能异常、血管条件差,属于出血高危人群,患者本身基础疾病重,医院极易将全部损害后果归责于自身病情,以此减轻甚至免除责任。如何区分患者自身疾病风险与医院诊疗过错,证明穿刺失误以及后续处置疏漏是死亡的主要原因,是本案胜诉关键。

邓庆奋律师团队专业优势

邓庆奋律师为广东才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拥有广东医科大学医学 + 中山大学法学双专业背景,11 年深耕全国医疗损害纠纷,打破医院以 “并发症、基础病重” 的抗辩逻辑。

接受委托后,团队完整梳理全部病历资料,还原完整诊疗时间线,对照临床操作规范逐项驳斥医方抗辩:高危仅代表出血风险升高,不等于可以放任并发症演变为致死后果;颈部血肿压迫气道属于可防范、可紧急处置的急症,患者死亡根源并非基础病本身,而是操作失误出现血肿之后,医疗机构病情观察不到位、急救处置不及时,未能及时解除气道压迫,造成长时间缺氧,最终酿成死亡悲剧,该损害后果不能全部由患者自身疾病承担。团队从医学病理、临床规范、法律要件三个维度固定过错逻辑,为鉴定及诉讼打下扎实基础。

司法鉴定意见

诉前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完成两项关键鉴定:

1.死亡原因鉴定:患者符合右颈内静脉穿刺后引起颈部血肿并压迫呼吸道致急性呼吸功能障碍,最终继发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2.医疗损害鉴定:案涉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过错与患者死亡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原因力为主要原因。

法院判决

1.酌定医方承担75% 主要责任;

2.判决医疗机构向家属赔偿1570116.71 元。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