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是司法实践中最高发的罪名,与普通民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类犯罪,很多驾驶人并非故意犯罪,却面临牢狱之灾和巨额赔偿。王诗婷律师,湖北漫其修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刑事部主任,在这两类案件的辩护中形成了“赔偿谅解与程序审查并重”的实务路径。
一、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赔偿谅解是缓刑的关键
在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件中,当事人在武汉辖区正常驾驶机动车,因路况及意外因素发生交通事故致被害人当场死亡,交警认定当事人负主要责任。王诗婷律师第一时间介入双向工作:一方面安抚被害人家属情绪、释明法律赔偿标准、积极协调民事赔付;另一方面梳理案件全部从轻情节、事故成因、过错比例。在多轮居中沟通协调下,双方达成完整民事赔偿协议,被害人家属出具正式刑事谅解书。法院综合全案过失属性、赔偿到位、彻底谅解,对当事人判处缓刑,当事人保住了工作,家庭得以维系。
二、危险驾驶罪:酒精检测程序的合法性审查
危险驾驶罪(醉驾)属于行为犯,只要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法定标准即构成犯罪。但王诗婷律师在辩护中注重审查酒精检测程序的合法性、执法过程的规范性——酒精检测仪的定期检定、抽血送检的及时性、血样保管的规范性,都可能影响检测结果的合法性和准确性。如果酒精检测程序存在违法,检测结果就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当事人可能因此获得无罪或不起诉的结果。对于血液酒精含量较低、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的案件,她积极推动当事人认罪认罚,争取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
三、过失犯罪的辩护逻辑:降低社会危害性认定
交通肇事属于过失犯罪,当事人的主观恶性与故意犯罪有本质区别。王诗婷律师在辩护中全力降低社会危害性认定,破除从严量刑壁垒,对于纠纷类、过失类、激情类涉案当事人,争取取保、缓刑或不起诉结果。她提示,交通肇事案件中,积极赔偿、取得谅解、专业辩护,是争取缓刑、避免实刑的核心关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