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必看!开发商隐瞒抵押、一房二卖、贷款失败不退钱?购房者可依法维权索赔

2026/10/14 12:34:35 查看20次 来源:张俊杰律师

普通购房者买房,最担心的就是钱付了、房拿不到、证办不出、钱退不回。在辽宁商品房交易纠纷中,大量纠纷根源,并非购房者问题,而是开发商违规销售、隐瞒房屋权利瑕疵、恶意设置交易陷阱。

 

结合多年房产纠纷办案经验,张俊杰律师梳理出购房者最常见的三类受害情形:

 

第一、开发商在售房时隐瞒房屋已抵押事实。购房者交付首付甚至全款后,才得知房屋被抵押,导致无法网签、无法备案、无法办理按揭贷款,房屋交易彻底停滞,长期无法确权办证。

 

第二、部分楼盘存在一房二卖、重复备案情形。开发商将同一房屋卖给多人、备案他人,购房者付款后,房屋权利被他人锁定,合同完全无法履行。

 

第三、购房者因贷款审批、政策原因无法继续履约,开发商拒不退还房款,反而依据格式合同,向购房者主张高额违约金,造成购房者钱房两亏。

 

很多购房者误以为贷款失败就是自己违约、开发商不退钱合法,实则属于重大法律误区。

 

张俊杰律师代理多批同类商品房维权案件,明确裁判规则:

开发商作为房屋出卖方,负有法定披露义务,不得隐瞒抵押、查封、备案、权利受限情形。存在隐瞒销售、一房二卖的,属于开发商根本性违约,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退还全款、主张赔偿。

 

因银行审批、政策变动、非购房者主观过错导致贷款失败,不属于购房者违约,开发商无权扣收房款、无权追责违约金。

 

通过专业诉讼维权,多起案件最终实现:全额退还购房款、开发商承担违约赔偿、驳回开发商全部反诉诉求,成功为购房者挽回全部经济损失。

 

房产纠纷实务提示:商品房交易纠纷,不能只听开发商口头规定,一切以法律裁判规则为准。遭遇开发商违规销售、恶意拒退房款、反向追责,及时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张俊杰律师深耕辽宁商品房买卖纠纷多年,专注购房者维权、开发商违约追责、房产退款索赔案件,熟悉本地法院裁判尺度,实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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