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家庭遗产分割胜诉案例|资产混同,主任律师亲办,第一顺序继承人成功分得遗产

2026/10/23 16:34:18 查看43次 来源:张俊杰律师

案件基本信息

 

审理法院: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案由:法定继承纠纷

承办律师:张俊杰|辽宁云展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业务方向:婚姻家事、继承纠纷、离婚财产分割。长期深耕沈阳家事法律服务领域,专门攻克隐匿遗产、公私财产混同、再婚家庭遗产争议、复杂房产分割这类疑难继承案件。坚持主任亲自办案,全程跟进案件,拒绝流水线式办案,大量复杂继承案件取得理想胜诉结果,当事人口碑稳定。

 

案情介绍

 

委托人系被继承人的长女,委托人父母早年离异,父亲后续再婚,生育一名未成年子女。被继承人去世后未留下遗嘱,遗留存款、公积金、医保余额、车辆,以及再婚配偶名下房产的婚后还贷增值部分多项财产。被继承人再婚配偶实际占有、管控全部涉案款项,双方多次协商遗产分割事宜,始终无法达成共识。

庭审之中,被告一方两大抗辩方向:一是家中未成年孩子抚养压力巨大,加之再婚配偶本人收入欠佳、常年患病,生活困难,应当大幅多分遗产;二是部分银行卡用于公司出纳走账,卡内资金属于公司经营款,不属于被继承人遗产,不应当纳入遗产分配范围。

 

案件难点梳理

 

1. 账户资金公私混同:个人账户同时用来发放员工工资、收取业务款项,需要逐一流水质证,剥离经营资金,锁定遗产;

2. 婚前房产争议:房产为再婚配偶婚前购买,但是婚后二人共同还贷,该部分还贷以及对应的房产增值属于遗产,是庭审核心博弈点;

3. 继承份额平衡:有效抗辩对方“以未成年为由超额多分遗产”的主张,守住委托人作为亲生女儿的法定继承权。

 

律师代理意见要点

 

本案全程由张俊杰主任亲自承办,自主梳理全部证据材料,向法庭提交完整代理意见:

 

1. 委托人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权平等受法律保护;

2. 严格区分公私财产,经过逐笔流水质证,剔除真实属于公司经营的款项,确定合法遗产范围;

3. 婚前房屋,婚后共同还贷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依法属于遗产范围,可以主张分割;

4. 《民法典》规定对困难继承人可以予以照顾,但该照顾是适度倾斜,不能突破法定继承的基础原则,不能剥夺其他继承人继承份额。

 

判决结果

 

法院采纳我方主要代理意见,查清全部遗产项目,综合案件客观情况,兼顾未成年继承人的特殊处境,依法分割全部遗产,判令被告向委托人支付遗产分割款项,委托人顺利拿到继承款。

 

法律科普

 

《民法典》第1127条,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这里的子女包含婚生子女、继子女,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很多再婚家庭,一方过世后,再婚配偶容易单独控制全部财产,其他子女想要维权取证难度很高。遇到这类纠纷,及时委托经验丰富的家事主任律师,申请调查令调取银行流水、不动产信息,固定证据,是维权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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