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溪普法 | 刑事案件中犯抢劫罪如何争取缓刑?

2019/07/12 15:55:24 查看1075次 来源:郭建辉律师

  缓刑全称是刑法的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法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对于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间,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被发现判决前还有其他罪行的,则不会撤销缓刑,否则,便会前后罪行一起论处,执行刑罚。

  缓刑不是随便就能有的,其也需要符合一定条件才能被判决:

  1、除累犯外,被判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

  除累犯以外,是因为累犯是因犯罪被处以刑罚以后在法定的时间以内的再次犯罪,其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都较大,而其他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则是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个人的人身危险性也不大,实行缓刑对社会稳定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2、实行缓刑的罪犯不致再危害社会

  罪犯是否再危害社会,除刑法自身的威慑教育作用外,更主要的是要取决于犯罪分子自身对所犯罪行的认罪、悔罪表现和犯罪情节而定,如果犯罪分子对自身的犯罪没有认识、没有悔罪表现,肯定会再次危害社会,如果犯罪分子犯罪情节严重、手段恶劣,即使被判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也不能实用缓刑,因为他们有可能再次危害社会。

  缓刑实用的上述二个条件缺一不可,必须同时具备才能适用缓刑,正确适用缓刑的条件,对犯罪分子的教育改造和对正在准备犯罪的人具有教育和威慑力,充分发挥刑法的打击犯罪、惩罚犯罪的作用。

  缓刑差不多等于不用坐牢。因此,是否能争取缓刑成了很多人在实施犯罪后委托刑事律师后的首问。他们都知道缓刑,但是不知道缓刑的具体情况,也不知道什么情形才可以判处缓刑,所以他们既迷茫又充满希望,在这个时候,刑事律师也成为了很多人的救命稻草。

  案例

  2013年的时候,有一位大学生因为涉嫌抢劫罪被逮捕,当时他的父母找到刑事律师,拜托其为他们的儿子辩护。经过刑事律师了解,被告人叶某与被害人于某有矛盾在先,叶某怀恨在后。叶某相约他人一起前往于某家伺机作案。

  叶某假装有事与于某相谈,分散于某注意力,然后趁其不备,同伙黄某拿起挂锁就往于某脸上砸,造成于某脸部出血,然后于某与同伙黄某趁机将于某的手机及挎包抢走,连忙逃离犯罪现场,找到了一处隐蔽的角落两人进行了分赃。

  很快,叶某与黄某就被抓捕归案,虽然事后叶某赔偿了受害人于某一万元,作为补偿,并获得了于某的谅解,但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叶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的方法入户抢劫他人财物,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将叶某诉至了法院。

  刑事律师受到叶某家属委托后开始着手处理,通过与叶某的会面进行了案情了解,并制定了辩护方案。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叶某承认了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证据,表示无异议,紧接着,刑事律师为叶某辩护,主张本案与一般的入户抢劫案件不同,从被告人叶某的主观意识上分析,他入户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打击报复而不是非法占有的故意,抢劫的损失是可以预见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对入户情节应不予认定,另外被告人还是在校学生,心智尚未成熟,综上,恳求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在刑事律师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娴熟的辩护技巧下,法院最终采纳了刑事律师的意见,判决叶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3个月,缓刑2年,并处于罚金1000元。

  刑法中有所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18周岁的,怀孕的妇女和已满75周岁的人,应当宣判缓刑:

  1. 犯罪情节较轻

  2. 有悔罪表现

  3. 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 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被告人叶某正好符合以上所述情形,故而法院允了刑事律师的缓刑申请,刑事律师的这一场缓刑计划,也算是成功了。

  在法庭上,如果犯罪嫌疑人能得到缓刑的机会,差不多等于半个自由人,只要经过相应的考验期,就能完全跟刑罚说再见。当然,缓刑绝对不能够没有刑事律师出力,缓刑有刑事律师在旁协助,只会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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