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福州有不少家庭购置共有产权房、限价商品房,这类房产受到政策限制,和普通商品房分割规则不一样,不能随意拍卖、过户。很多当事人不清楚离婚时能不能分割、怎么补偿。下文结合福州本地政策与法院裁判口径说明分割方式与限制条件。
福州的共有产权房、限价房,购房时通常有申购资格、限售、转让限制。离婚诉讼遇到这类房产,法院不能像普通商品房一样自由处置,需要兼顾购房政策。重点审查购房时间、出资来源、产权份额、是否满足上市交易条件。
一、福州法院处理共有产权房的常见方式
- 房屋还不具备上市转让条件:一般不判决拍卖变卖,优先确定由一方居住使用,由使用方给另一方折价补偿;
- 满足上市条件:可以协商取得完整产权,补偿对方;或者按照政策要求转让后分割价款;
- 如果是和政府按份共有的共有产权房,仅处理夫妻二人持有的那部分产权份额;
- 购房资格和身份绑定,分割不能突破当地保障性住房政策。
二、起诉前准备材料
- 购房合同、共有产权协议、限价房申购文件
- 房款支付流水、贷款合同、还款记录
- 不动产权证复印件
- 当地住建部门关于上市交易的政策文件
三、常见误区
- 共有产权房和商品房一样,可以直接判归一方并过户;
- 只要是婚后买的保障房,离婚一定可以对半分;
- 没有办证,就完全不能主张任何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 1062 条、第 1087 条
常见问答
Q:福州共有产权房限售期内,离婚可以分割吗?A:可以确认夫妻内部份额、处理使用权以及折价补偿,一般不支持上市交易过户。Q:离婚之后,失去购房资格的一方还能继续持有共有产权房吗?A:需要遵守福州保障房管理政策,部分情形下会受限,以住建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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