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女司机拖行交警,曾抢过劫、盗过窃、诈过骗,目前在看守所哭

2019/09/08 17:23:03 查看2578次 来源:侯高勋律师

  事件概述

  南京定淮门大街漓江路路口,李某驾驶白色小车逆向行驶;

  交警看到后向前阻拦,李某停车后,交警要求李某熄火并提供驾驶证、行车证;

  李某看到交警要对其进行处罚,拒绝熄火与提供证件并与交警发生口角;

  李某趁交警不备,猛踩油门,拖行交警近二十米,造成交警身体多处受伤,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李某在到达下一路口时,看到有交警堵截,竟然再次逆向逃逸;

  最终,李某在交警的提前设防下堵停;

  当交警查清李某身份时发现,发现李某“劣迹斑斑”,曾多次因盗窃、诈骗、抢劫被公安机关追究责任;

  (那么李某到底会被追究何种责任?以下前法官侯律师通过,引经据典,旁征博引为您分析案例,等不急的

  小伙请直拉文尾获取正确答案。)

  侯律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役、管制或者罚金。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

  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

  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李某拖行交警的行为,已经涉嫌暴力妨碍公务罪,已经被检方批准逮捕,被送进了看守所;

  如果发现其以前的盗窃、诈骗、抢劫行为存在漏判那么将一并追究刑事责任,最终进行数罪并罚;

  如果李某之前的罪行已经受到应有的处罚,那么五年以内再涉嫌妨碍公务罪的,将在法院量刑时从重处罚。

  侯律评析

  行车时一定要遵守交通事故,如果不慎被交警拦停,一定要积极配合;

  即使自身没有违章,交通警察也有权对可疑车辆进行常规检查;

  如果交警要进行违章处罚,车主有权询问违章种类等基本情况;

  如果认为自身并无违章情况,认为交警判断有误,也应积极配合交警的处罚措施;

  后期对交警的处罚行为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起行政诉讼;

  不能用暴力或者不配合的态度应对交警,这样可能又涉嫌其他违法行为;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