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没领结婚证,怎么离婚?

2020/01/15 10:31:19 查看1366次 来源:陈利清律师

  没领结婚证,怎么离婚?在日常的咨询中,我们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非婚同居与事实婚姻的话题。

  理和法律问答

  问:没领结婚证,怎么离婚?

  答:没领结婚证,是不能“离婚”的。“离婚”的前提需要“结婚”,“结婚”的法律标志是领结婚证,即法律婚。而没领结婚证,确实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且客观上周边群众也认为双方是夫妻的,往往双方还生育有小孩,这种情况是非婚同居关系。

  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事实婚姻关系具有婚姻的效力,当事人双方具有夫妻的身份,彼此间的关系适用婚姻法关于夫妻权利义务的规定;

  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没有领结婚证的,应当在离婚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也就是说,没有领结婚证的男女双方要想“离婚”,需要补办结婚证,未补办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理和法律提示

  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时,对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因此,判决抚养非婚生子女的一方,可以要求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承担抚养费、教育费,直至成年为止。

  关于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一般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关于具体财产分割问题,应照顾妇女、儿童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总的来说,非婚同居的程度都早已达到事实婚姻的时候,我们建议还是补领结婚证,这样万一离婚,也不至于按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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