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姻法律基本常识(一)

2020/04/01 11:49:09 查看1239次 来源:胡畔律师

  1、先提出离婚的一方会吃亏吗?

  经常有当事人咨询这样的问题“先提出离婚的一方会吃亏吗?”答案是否定的。夫妻双方在案件中地位平等,离婚时,法院首先会分清当事人的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和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进行处理,因此,先起诉不等于一定能判离,更不等于原告必须在财产分割方面作出让步,二者没有必然联系!

  2、没和家人商量,法院就可以判离婚吗?

  在古代有可能需要家人的同意才可以解除婚姻关系,但是在现代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是婚姻法的一项基本原则,离婚诉讼解决的是夫妻双方而非其父母、近亲属之间的纠纷。

  因此,法院对不涉及精神病人的离婚案件,虽然依法慎重审理,但一般不会主动征求当事人双方父母、近亲属的意见,更不会以双方父母、近亲属的意见决定最后的结果。

  3、只要法院没判决离婚,就有权接妻子回家吗?

  在离婚诉讼中,有的男方当事人认为,只要法院还没判决离婚,自己作为丈夫就有权把妻子接回家。应当说这种试图重归于好的想法是积极的,但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丈夫必须经过妻子的同意才能接其回家。如果强行“抢”妻子回家,不仅难以使妻子回心转意,双方难以重归于好,而且同时构成了妨害诉讼的违法行为,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如果强行接回家并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还有可能构成强奸罪。因为此时,妻子已经诉诸法律行动,此时不能认定是履行夫妻义务,而是违背妇女意志的性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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