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没钱,起诉到法院没有用?大错特错!

2020/04/14 14:41:25 查看2434次 来源:彭功平律师

  在法律咨询平台上总会看到这样的咨询:“欠钱的人现在没有钱,起诉他还有用吗?”或者是“万一官司打赢了,对方还是不还钱,岂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然债务人没有钱起诉他真的毫无作用吗?如果您还存在这样的想法,不妨看看下面的文字。

  为什么要起诉?

  1. 中断诉讼时效

  《民法总则》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的,诉讼时效从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日起中断。”据此可知,法律保护债权人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一旦超过该期间,债权人再想要通过起诉要求债务人偿还借款则很可能会因为对方提起诉讼时效抗辩而败诉。而提起诉讼则可以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即从起诉之日起,该债权的三年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 保存证据材料,固定债权

  现实生活中往往存在因为时间太久而导致债权人手中存有的可以证明其债权的证据毁损或者灭失。如果及时起诉,一方面可以起到中断诉讼时效的作用,另一方面可以通过法院确定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以便胜诉后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 可以查询债务人的财产信息

  许多债务人并不是真的还不起钱,只是不想还钱,因此转移了或者隐匿了自己名下的财产,造成自己无力偿还债务的假象,但许多债权人对此却并不知情,误以为债务人真的是无法还债。遇到这种情况,如果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则可以委托律师或者通过法院去查询债务人的财产状况,以便真实了解债务人是否能够偿还借款。

  4. 逼迫债务人还款

  债权人起诉之后,如获得胜诉判决,则在债务人仍不偿还借款的情况下是可以向受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如申请强制执行后债务人仍不能及时偿还借款,则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则该债务人就会被限制高消费,其子女将无法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其本人也无法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座以上舱位,其名下的唯一住房也可能被法院查封,法院将通过上述等一系列措施对该债务人生活的方方面面予以限制,迫使其偿还债务。只有当其还清债务后,法院才会将其从限制高消费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去除。

  综上所述,即使债务人真的无力偿还借款,起诉也应当作为债权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首选。因此,金雅律师温馨提醒:切勿因为上述错误观念而导致诉讼时效白白经过。因为一旦超过了规定的诉讼时效,此后想要再通过诉讼实现自己的债权几乎就是一件不可能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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