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29 10:44:54 查看172984次 来源:刘莎律师
日常生活中,绝大多数人都会遇到和别人借钱,或者别人向自己借钱的情况,法律上称为“民间借贷”。别小看这小小的民间借贷,背后包含的法律问题非常丰富,隐藏的法律风险也不小。如果对此不知,对其中隐藏的法律风险也没有把控,日后若引发诉讼自然就存在败诉的法律风险。为帮助大家认识到民间借贷中存在的一些法律知识,笔者从实务中总结了10个关键问题供读者参考。
问题一:借条和欠条有什么区别?
借条通常由出借人(债权人)出具给借款人(债务人),用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而欠条是由欠款人(债务人)出具给收款人(债权人),用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欠款和被欠款关系(债权债务法律关系)。总之,欠条的证明范围更广泛,不限于借贷关系的证明。
问题二:借条和借款协议(合同)是不是同一个概念?
本质上看,两者没有区别,都可以用以证明借贷关系,但在细节上还是存在差异。借条通常只有一方的签名,约定的内容也相对简单,而借款协议(合同)必须双方签字才生效,约定的内容比较详细具体。
问题三:借款利息可否自行约定?
可以。法律保护当事人自行约定的利息,但是,自行约定的年利率超过24%的,法律不予保护;同时,若约定的年利率超过24%但不超过36%且借款人自愿支付的,法律也不禁止;但超过36%的,法律一律不予支持。
问题四:借条中没有约定借款利息是不是就默认存在利息?
不是。如果个人之间的借款并未约定借款利息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对出借人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问题五:借款时没有写借条之后对方不还是不是就没辙了?
不是。除了借条(借款协议)外,支付凭证、银行转账凭证、微信转账记录、收据、收条等均可用以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此外,仅凭借条也不可能就此认定双方之间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事实上,法院对事实借贷关系的审查需要结合多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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