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小知识系列短文之(七)民间借贷法律十问(下)

2020/05/29 10:54:34 查看2824次 来源:刘莎律师

  上一篇总结了5个民间借贷中存在的关键法律问题,本篇继续总结剩下的5个问题,供读者参考。

  问题六:借条是不是一定要签字(盖章)才生效?

  是的。无论是借条还是借款协议(合同),都要当事人签字并摁手印(企业需要盖章)才能生效;与此同时,出具借条的,由出借人持原件,出具借款协议的,应当按照当事人人数准备,各方各执一份原件。

  问题七:借款时,是以现金方式还是转账方式支付给对方?

  都可以,两种都有效。笔者建议还是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可以留下支付痕迹,方便日后取证,如果以现金方式支付的,务必让借款人(收款人)出具收条或者收据,且收条/收据上需签字并摁手印/盖章。

  问题八:借款时,能不能让其他人来做担保?

  可以。如果由第三人做担保的,应当在借条或借款协议上注明担保人要承担担保责任,让担保人知悉借款和担保情况,且该担保人也要签字并摁手印/盖章。

  问题九:对方拒不归还借款时,多长时间可以起诉?

  越快越好。虽然现行法律规定了三年的诉讼时效,但对方到期后一直拖欠不还的,建议还是尽快启动诉讼,一来保证有效的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二来尽早起诉方便取证。

  问题十:对方名下没有财产是不是起诉就没有意义?

  并不是。如果对方拒不归还欠款,一来对方既然活着那就要生存就不可能找不到财产,只是早晚的问题,况且律师也有办法帮忙寻找其他有价值的财产;二来通过诉讼也可以对对方起到严重警告和限制作用;三来日后若是对方有了财产但仍拒不归还时,可以直接通过强制执行来实现债权,效果好、效率高。

  (本文系作者原创,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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