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诉讼代理律师:先强奸后通奸如何定罪?

2017/01/19 15:11:17 查看1747次 来源:吴锦熤律师

对先强奸后通奸行为的处理。第一次性行为是违背妇女意志的,符合强奸罪的特征,但妇女未告发,以后又多次自愿与男方发生性关系,可不再追究强奸罪的刑事责任。

但是,如果在第一次强奸之后,男方利用女方不敢声张的弱点,采用威胁方法继续纠缠女方,使其忍辱从奸,应当认定为强奸罪。

本文由成都诉讼律师整理发布,如有法律问题欢迎来电咨询

法律咨询电话:13348814938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