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代持-协 议 书

2020/09/07 13:11:48 查看1353次 来源:刘高锋律师

  协 议 书

  

  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

  1.乙方拟将其名下的位于 市 区 的房屋(不动产证号: ,简称“该房屋”)转让给甲方,但因政策原因该房屋无法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故双方签署本协议,待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条件成就时,双方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元(大写: 元),承诺借款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详见《借款合同》)。

  甲乙双方就借款偿还、房款支付以及该房屋过户事宜,在友好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一致意见,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协议签署时,乙方应将该房屋的不动产证书交由甲方,该房屋的钥匙也应当一并交予甲方,以便甲方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

  第二条 在该房屋未符合上市交易条件之前,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腾退房屋,也不得要求返还该房屋不动产证书。

  第三条 该房屋交付甲方后,由此发生的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可以自由装饰、装修该房屋,对此乙方予以同意并认可。

  第四条 为保证借款偿还和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目的的实现,若该房屋可以办理抵押登记的,则乙方应当配合完成抵押登记手续,将该房屋抵押登记在甲方(抵押权人)名下。

  第五条 甲乙双方同意在该房屋符合上市交易条件后,双方办理该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该房屋符合上市条件后,乙方应当在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第六条 办理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发生的税费由 承担。

  第七条 办理该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时,乙方应当及时全面的履行协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网签(备案)手续、缴纳税费、物业交割等全部手续。

  第八条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该房屋购房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在办理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乙方应当偿还甲方的借款及利息抵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该房屋的购房款。

  第九条 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不得将该房屋处分给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出售或者抵押给任何第三方等情形),即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移登记或者抵押至任何第三方名下,包括乙方父母、子女等。

  2.若乙方内部之间存在需要分割财产等情形的,则不得对该房屋进行分割和处分。

  3.若乙方对外债务导致该房屋被采取查封等保全措施的,乙方应当及时提供担保解除查封。

  4.其他任何影响甲方对房屋行使权利的情形。

  第十条 若本协议出现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等情形的,则乙方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同时,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拆除装饰、装修物,也不得要求甲方承担租金、使用费等任何费用,且乙方应当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甲方装饰、装修该房屋的全部费用。

  第十一条 因本协议履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 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于 市 区签署。

  甲方: 乙方:

  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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