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08 22:22:24 查看3114次 来源:林子淇律师
很高兴,年前,我的一位当事人被取保释放了。
家属和当事人感情非常好,只是由于在“37天”内听信一些“小道消息”,以为“事情不大”,当事人“过几天自然会出来”,就没有尽早请律师。当事人被逮捕后家属才委托我,谈到之前为什么没有请律师,当场哭了出来。
能在审查起诉期间取保,让当事人回家过年,家属表示很感动,也很激动。
所以今天想来谈谈刑事案件中那些和“自然”有关的事。
刑事案件是真的很自然,有些案件一年两年也自然,有些案件三年五年也自然,甚至有些案件十年八年、十年以上也很自然。
没有接触过刑事案件的人,都想不到刑事案件能有多“自然”,而这正是它的狠辣之处。正如天上的雨水自然倾泻,人们往往不知道它会渗入哪里,流向哪里,会在什么时候固化或蒸发。
虽然我们常说凡事顺其自然是最好的,但顺其自然与“努力”并不互斥,因为负责任的人会在努力过后再说出“顺其自然”几个字。
我接待过一名家属,这名家属是真的很“自然”,知道自己的父亲在看守所,但一直没有请律师去会见。当事人被羁押了三年都未开庭,前年,检察院告知他说案件要起诉了,之后过了一年多法院都没有联系过他,也没有任何其他消息。当事人深感绝望,从看守所里写了一封信出来给自己的儿子,字字恳切,唤了小名,终于激起儿子为自己请律师的心。
由于该案比较复杂,律师报价不低,儿子尚且年轻,就去跟自己的母亲商量。恰巧当事人与其儿子的母亲多年前就已离婚,或许其中有些龃龉,过了几天,儿子说:“我妈不想我花钱救他。其实想想也没什么感情了,这么多年都是我妈把我带大。”
就很自然。这件事让我发现,如果一个人自然地离婚、自然地不带小孩,这个小孩也会自然地对他/她“没什么感情”。人们常说“时间用在哪里是看得见的”,而且人们会非常自然地看到这整个过程的变化,如果您留心。
如上文中当事人的儿子,就自然得很有道理、很有逻辑。
刑事案件是一块验金石,在检验律师的同时,也往往在检验当事人和家属。
很多当事人一直以为自己和家人的关系不错,结果到摊上刑事案件,才发现自己在家人心中原是“不值钱的”;很多当事人一直以为自己有头有脸,X哥X姐会“罩着自己”,但真到了那个时候,X哥X姐要么无能为力,要么“雨我无瓜”。
很多家属一直以为自己关系网很强大,但却无法判别各种说法的真假;很多家属以为自己是最了解当事人的,结果却发现他们想错了,最了解当事人的是监控视频。
就很自然。自然地生出这些蒙昧,然后自然地面对这些蒙昧的后果。这也让我们发现,自然而然地发生的,很有可能不是好事。人们天然无知,靠后天有意识地习得生存的技能;人们自然地生病,靠有意识地修养治疗获得康复。当“自然”生出坏事的时候,我们只能靠“不自然”来尽量让它变得不会那么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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