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是平均分割遗产吗?

2022/02/21 10:56:11 查看3919次 来源:姚丹律师

确定遗产后,各继承人如何分割遗产也是我们常遇到的问题之一。在传统的观念中长子照料老人要多分一点,出嫁在外偶尔回家看看的女儿少分一点,幺子年龄小还没结婚要多分一点,那么遗产究竟该怎么分,每人分多少,其实这些问题在《民法典》中规定得清清楚楚。

《民法典》第1130条第1款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同时,在规定上述相对均等原则的同时,也不排除特殊情况,第1130条又列举了以下情形: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照顾的目的是保障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的基本生活需要,继承人是否有特殊困难、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应以遗产分割时的情况为判断标准。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多分一些遗产,并非对其付出的补偿,而是一种鼓励,其主要目的是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保护老人的合法权益。所谓尽主要扶养义务,是指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来源或者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对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当多分遗产;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往往对被继承人的生活和情感上付出较多,他们理应多分一些遗产。
3、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这里的“不尽扶养义务",不要求达到遗弃的程度。《民法典》规定的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是有法定的扶养权利义务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行为不仅是违背社会公德的,在分配遗产时也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遗产。满足此情形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第一,被继承人需要扶养。需要扶养既包括需要经济上的扶助,也包括需要劳务上的帮助。第二,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如果继承人没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其不尽扶养义务是因客观原因造成的,而不是主观上拒不履行或不愿尽扶养义务,并没有可归责性。第三,继承人不扶养,即继承人在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情况下不履行扶养义务。
4、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继承人之间应本着互谅互让、团结和睦的精神,自愿协商遗产的继承份额。继承人协商一致同意不均分遗产的,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
以上就是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了,法定继承并不是简单的继承人平均分割,其中同样要考虑对家庭的贡献和家庭成员之间的情感,希望今天的文章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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