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的房,老公说没有我的份。”——婚后买房防坑指南

2022/03/24 14:47:39 查看1045次 来源:温俊杰律师

众所周知,离婚除了离,还有分,分什么呢?无非就是房子、孩子和票子。有人说,我老公除了这些,还有金融资产,股票、股权之类的。这毕竟是少数,咱们普通人离婚,分房子还是重中之重。


现在随着法律的普及,很多人有了意识,就是房子最好是婚后买。我不止听过一次这样的说法:


只要婚后买房,不论加不加名,都无所谓,肯定是两人都有份!


真的是这样吗?


一般情况下是这样,但是你精人家也不傻,但凡结婚之后多你一个心眼,可能婚后买的房子就成了人家的个人财产,想分也分不到。


这是怎么回事呢?今天就跟大家聊一聊婚后买的房子到底怎么分,又坑在何处?

01

共同买房,平均分



都知道,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小两口婚后一起出钱买的房子,只要不掺和父母,那肯定是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谁也不吃亏。


有人说,我没出钱,全是婚后我老公借钱买的房子,也没写我的名字,也有我的份吗?


当然有啊!


你确实没出钱,但是你担了债!


婚后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所承担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承担。这个钱虽然是你老公借的,但归根结底是为了买房子。所以这个债务相当于你们两个人的,你也有份。


有人特别喜欢打破沙锅问到底:我全职在家,欠的钱都是我老公挣了以后还的,也算是我还的吗?


对啊!


虽然你没有工作,但是你为这个家庭付出了啊,付出了精力,付出了时间,这些不都是婚姻经营成本吗?


所以,不要再觉得全职太太没话语权,要知道,你老公一个月哪怕挣20万,也有你的份。


上周有人咨询我离婚的事情,那个姑娘说自己要离婚,房子婚后买的,自己出了20万,离婚的时候自己要拿回那20万。


我一听,那姑娘你这可是吃大亏了。按照姑娘的说法,这房子婚后由两人共同出资购买,登记的两个人的名字,明显是夫妻共有财产,一般情况下,应该是一人一半。


假如这个房子现在值200万,贷款还剩60万,你不要房子只要钱的话,那么你至少会分到房屋市值减去贷款后所剩款项的1/2,也就是60万。(虽然有的法院会一并减去利息,但分割原则不变。)


你只要20万,那就至少亏了40万,这40万它不香吗?为什么不要?
                                                   

02

父母出资,要小心了



现在很多小两口刚毕业就结婚买房,随着房价上涨,首付也越来越不便宜,所以大都借助父母的财力。


但是你知不知道,很多时候,离婚时房产问题最大的坑,就来自于父母出资。


前段时间有个当事人咨询,她说自己结婚多少年,她就在家待了多少年。因为她老公家庭不错,两人婚后全资买了三套房,自己一个月能拿到1万块钱的生活费。


没事就去逛逛街,做做瑜伽,美美容,简直就是朋友圈里的人生赢家。


但直到前不久,她得知老公出轨了,晴天霹雳,把她幸福的假象劈了个稀碎。


她跟老公闹过,老公却让她滚出去,说这个房子跟她半毛钱关系都没有。因为婚后这三套房子都是公公出钱买的,全部登记男方一个人的名字。


她不相信,问我:“怎么会没有我的份呢?不是说婚后买的房子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所以当初只登记我老公的名字我才没有在意。”


我听完,只能遗憾地告诉她:“你老公说的对,这个房子跟你一点关系也没有,谁让这个房子是你公公出钱买的呢。”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什么意思呢?


举个栗子:


波利结婚后,父母出全款给他买了一套房子,并且登记在了波利名下,从法律上说,这套房子是波利父母赠给波利一个人,那自然就是属于波利一个人的财产。


就像上面那位咨询者一样,婚后三套房子全是公公出全款买的,并且只登记在了男方一个人的名下,那么就是男方的个人财产,妻子是分不到的。


我们不鼓励婚姻中的“不劳而获”,但是结婚时,也要多少留个心眼为好。
                                                     

03

婚后买房大坑预防指南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以后,很多依附型婚姻里的女性都受到了不小的打击,传统的男方买房的婚嫁模式开始有所变化。很多时候,男方买房的时候有了更多的考量,不再那么的“心甘情愿”。


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具备给孩子出资买房能力的父母,越来越多,这种“想法”也越来越多的情况下,女方该怎么办呢?


我个人认为,要分情况来看。


第一种情况,是姑娘家里也有钱


那这就好办了。能出全款的话,就让自己爸妈给自己买套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自己做个有产者;不能出全款的话,那就跟老公协商好,双方父母各出一部分钱作为首付,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愿意约定份额的约定份额,不愿意的,那就是共同所有,到时候一人一半。


第二种情况,是姑娘自己有钱。


姑娘一般自己有钱,要么是像小说中的女主,突然继承了一大笔遗产,要么就是自己有能力挣钱。前者的概率略低了点,所以现实中,姑娘有钱的原因大多是后者。


此时,如果男方父母已经给男方买房,并且登记在男方名下,那我建议女方自己买房,并跟老公协商,写个夫妻财产约定,将自己买的房子约定为自己所有。


第三种情况,是姑娘有能力,但迫于现实,没钱。


这种情况,一般是因为家庭、孩子放弃自己的事业的女性,因为照顾孩子跟家庭,没有时间挣钱,即便挣钱,也不多。


这种情况下,如果男方父母出钱为男方买了房产,这里有三个方法可以帮助女方拿到房屋的份额。


第一种方法,既然房屋是全款买房,可以试着协商,加上自己的名字。但是这种方法,不光要经过男方的同意,还要经过男方父母的同意,毕竟钱还是人家出的。


第二种方法,就是签订婚内财产约定,衡量自己为家庭的付出,与男方协商,约定对这套房屋自己也享有一定的份额。这样即便现在房屋产权登记在男方名下,但是双方对财产的约定也是有效的。


第三种方法,就是将父母的出资变为对父母的借款但是这样一来,自己就要承担一半的债务。“想要获得利益,就要有所付出”的道理,大家应该都懂的。


不过这件事,要看老公同不同意,毕竟突然把自己的个人财产分你一半,本来父母给的钱成了自己的债务,心有考虑也是理所当然。


第四种情况,姑娘不想自己有钱。


有的姑娘,只享受婚姻福利,拒绝付出。不想挣钱,也不想顾家,只想吃喝玩乐当米虫,这种情况我建议,房子的产权还是放弃吧。毕竟人家父母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凭什么离个婚就要被分走一般?靠离婚致富,不成了合法打劫了嘛。

                                 

结语



以上就是婚后买房的几种情况以及存在的大坑,还教给姑娘几种做法。但个人还是不鼓励婚姻中的“不劳而获”。虽然夫妻同体,但是《婚姻法》中“夫妻财产共同所有”的原本意义,应该是鼓励夫妻在婚后共同创造财富,而不是靠离婚致富。


很多人说现在的婚姻法只保护有财产的人,十分不公平。不可否认的是,对于一些女性来说,确实也有不合理的地方。但是对于一些本该如此的事实,例如自己买的房产归自己等,大多是公平的。


我有时候在想,要想知道公不公平,换位思考是不是一个很好的办法?假设自己是那个有钱人,自己是那个买房人,那公不公平,应该就自有定论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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