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 离婚时房屋怎么分割

2018/08/28 14:58:20 查看213次 来源:徐敬律师

  在离婚案件中,房产如何分割一直是双方争议比较大的问题,尤其是房价居高不下的今天,而婚姻关系中房屋出资构成又比较复杂,包括婚前、婚后不同时间出资,包括父母、夫妻双方共同或单独出资,还包括按揭和全款等等不同的方式,我们今天针对离婚案件中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这种经常出现的方式结合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分析房产如何分割。

  赵刚和王云(化名)经人介绍相识,发展为恋爱关系,谈婚论嫁之时王云的父母要求赵刚在城里买一套房子,然后才同意女儿和赵刚结婚,赵刚心想人家这么大的女儿嫁过来确实也应该有个住所的保障,二话没说就同意了,但是当时眼看房价一天一天上涨,赵刚手里的存款不够付全款买房的,就和王云商量能不能先贷款,结婚以后慢慢还,王云也比较善解人意,同意贷款买房,几天后俩人就欣喜的定下了一套八十多平米的两居室,赵强付了30万的首付,按揭了65万。随后领取了结婚证,也请亲朋好友喝了喜酒,一年后搬进了新房,原本幸福的生活应该持续,结果却因王云不孕导致两人感情破裂,在婆婆和丈夫的长时间的指桑骂槐下王云精深一度崩溃,最终提出离婚,没想到丈夫却让她拎包走人。王云无奈只能起诉到法院,主张离婚并分割赵强名下的那套房产。那么离婚后王云能得到房产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因为房产登记在赵强名下,根据上述规定王云得不到房产,但是可以分割夫妻婚后共同还贷部分本金的一半,以及房屋增值的一半。

  最终,经过法院调解,王云得到补偿款共计9万元,双方解除了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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