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在你名下的房子就一定是你的吗

2022/05/07 21:56:28 查看1151次 来源:刘敬利律师团队律师

婚姻中的房产系列之三

       

登记在你名下的房子就一定是你的吗

 

情况描述:小王、小丽是恋人,小王婚前全额出资买房房屋登记在小丽一人名下。两人闹矛盾分手,要分割房产,因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诉讼到法院,法院一般会如何处理呢?

    法院观点  处理时依双方是否已结婚而有所区别:

a.未结成婚通常如无特殊情况视为出资方附条件或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则出资方可要求返还;

b.结成婚,因出资方未登记多为不具备购房资格,故房产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除非出资方明确表示归登记一方个人所有,则按产权登记方个人财产处理。

根据法院上述裁判观点,我们可以预测,如果小王和小丽对房屋分割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诉讼到法院,法院会考虑两人结婚与不结婚两种情形,对房屋份额的分割也会有所不同:

一、如果两人未结婚,通常如无特殊情况这种将房产只登记在小丽一人名下的行为可视为出资方也即小王是附条件或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则作为出资方的小王可要求小丽返还。记住,这和上篇中两人未结婚将房屋登记在两人共同名下的处理结果不一样(登记在两人名下,在没有约定的情况法院会判决支持小丽对房屋拥有10%30%的份额)。

二、如果两人已婚,房屋虽然只登记在小丽一人名下,法院一般会将房产认定为夫妻二人共同财产,当然,如果出资方小王明确表示房产归登记一方小丽个人所有,则按房产归小丽个人的财产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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