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出的彩礼还能要回来吗?

2022/04/05 19:27:06 查看1265次 来源:刘敬利律师团队律师

      2022年的年初,小花打电话向我哭诉了这样一个问题:我和小王2018年以当地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结婚证,当时他们家人给了我18万彩礼。现因感情不和,要和小王分手,但小王却要我返还18万彩礼,可是我们同居三年,孩子都有了,我还用还他彩礼吗?

    无独有偶,前几天一位小伙子的妈妈也问了我一个关于彩礼是否需要返还的话题,她说儿子和儿媳刚领结婚证一个多月,婚前两人就经常吵闹,本以为两人领了结婚证能好一些,谁知道领证一个多月小两口就闹离婚。她问我像这样的两人才结婚一个多月,虽然两人也在一起生活了,但这么短的时间,如果两人真离婚,那么婚前她给儿媳妇的10万元彩礼还能要回来吗?

    两人的问题都很有代表性,这也是在执业过程中委托人经常会问到的一个问题, 那么针对彩礼在什么条件下需要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是这样规定的: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本案中小花和小王没领结婚证,属于应返还彩礼的规定情形,是不是感觉情理上很难以接受呢?  当然,有的法院在判决的时候,有时候也会根据具体情形,像小花这样的情况会酌情让小花返还一部分,不过即使让小花全部返还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然而针对那么小伙子妈妈的问题,恐怕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因为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如果女方态度坚决,彩礼一分不退还,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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