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这几类财产不再被平分(建议收藏)

2018/10/16 14:49:30 查看1159次 来源:潘忠明律师

  离婚时,这几类财产不再被平分(建议收藏)

  郑州潘忠明律师 2017-09-18 09:42:35

  

离婚时,这几类财产不再被平分(建议收藏)

  离婚这个词在夫妻生活中是比较敏感的,说出来比较伤人。但是在离婚诉讼中是怎么也回避不了的,特别是夫妻财产分割更是如此,能否顺利的办理离婚手续或拿到离婚判决,处理好夫妻共同财产问题十分重要。今天主要分析的是夫妻个人财产属于哪几类:

  

离婚时,这几类财产不再被平分(建议收藏)

  1、婚前个人财产

  新的婚姻法实施以后,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已经不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赔款或补偿

  这里仅指法定私人的补偿,比如军人的退伍费、职员重大事故医疗费、工伤补偿费以及个人保险等均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被平分。

  

离婚时,这几类财产不再被平分(建议收藏)

  3、个人生活物品

  夫妻双方离婚时,夫妻一方的私人生活物品,比如男方的剃须刀、女方的化妆品,以及双方各自的衣物等,属于个人财产,不予平分。

  4、继承所得

  婚姻法解释(三)中规定,如果在婚姻存续期内,其中一方继承所得的父母的房子或其他财产,在没有遗嘱特别说明是由夫妻双方共同继承的前提下,一律视为继承者的个人财产,在离婚不予分割。

  5、赠与所得及其他法定情况

  赠与的物品视为受赠方私人所有,比如,父母出资为自己的子女购买了机动车,即使该子女是已婚状态,此机动车可作为赠品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被平分。

  实务中,夫妻共有财产一般作平分处理,如果有婚期内一方有无故不工作(即不照顾老人小孩,赋闲在家)、吸毒、赌博、家暴或财产转移等不良行为的,婚姻法解释(三)的法律规定,在分配财产时会不分或少分,但是在维权时要提醒一下大家收集证据是最重要的!如果想了解更多的法律咨询请添加pzm2008911。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