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29 21:05:42 查看8885次 来源:潘忠明律师
房价在目前的中国已经高上了天,起码对于普通老百姓是这样的。为了孩子结婚可能把一辈子的积蓄都用光了,所以有时候离婚不是两个人的事,而是两家人的事。今天就来分析这一问题。
一、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婚前取得的财产为个人财产。所以,别以为找个有钱的老公就万事大吉啦,人家有再多的房子也不管你的事,个人经济独立很重要!
二、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签订购房合同,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如果不能达成协议,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首付产权登记一方,同时承担未完的债务。考虑到双方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三、婚前一方全款买房,婚后领房本,房子属于婚前财产。
房屋所有权,按照是谁付钱,就归谁的原则处理,哪怕结婚后才拿到的房产证,也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四、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五、不论婚前婚后,只要是由父母出资买的房,赠予给自己子女的,就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不但需要注意婚前的财产状态,结婚以后财产的是否会混同也是值得注意的,比如银行存款从银行卡中取出再存入配偶卡中,可能有可能就说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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