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2022/12/02 12:08:50 查看182次 来源:靳菊春律师

       很多人认为婚姻法领域是最基础的领域,其实婚姻法领域是最博大精深的领域。今天我们来谈谈婚姻中的共同债务问题。我国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的基本制度是法定财产制度,既一般情形下,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有特殊约定的除外。对于夫妻债务,基本原则是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应该共同偿还。按照最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为了进一步保护夫妻关系中不知情一方,婚姻法司法解释最新补充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还有债权人要重点关注的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看来,以后借钱给夫妻,一定得拿到配偶方的签字了,不然借出去的钱,可能就是泼出去的水,收不回来啦。此文写于2020年12月,因其他平台协议到期,转载到本平台。注明一下写作时间,因为法律条文更新换代非常迅速,有些文章的部门内容具有一定的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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