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如何运用两阶层体系对其正确处理

2023/04/04 11:09:05 查看656次 来源:车超超律师

当下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中负责侦查的工作人员对犯罪行为是否符合犯罪构成要件进行分析判断时,总会同时考虑阻却犯罪违法行为成立的事由,而不是等到在所有犯罪构成要件符合性分析判断完成后,再去考虑阻却犯罪违法行为成立的事由。这种判断犯罪行为能否成立的错误的。

基于这种错误的判断方法,使得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大量的错案冤案,比如把错拿行为认定为盗窃行为的案件,很大的原因其实就是司法工作人员在处理案件时,先从主观出发,认为行为人一开始就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以此来断定行为人是在实施犯罪。除此之外,在案件进入侦查过程后,侦查人员会较早的接触犯罪嫌疑人,如果犯罪嫌疑人不老实或者涉嫌的罪名可恶,甚至有过此类犯罪前科,侦察人员会想当然的对犯罪嫌疑人产生偏见,产生先入为主的看法,感情用事,作出不利于犯罪嫌疑人的手段。而这,对于保护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是极为不利的,更使得与惩罚犯罪,保障人权的目标背道而驰。

如何用两阶层体系克服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两阶层体系在司法实践中的正确运用

只有两阶层犯罪理论体系才能实现对案件的体系化思考,只有两阶层犯罪理论体系才能有效的防止错案的发生阶层性犯罪理论体系作为判断犯罪的模式,“其最重要的功能在于指导刑事司法工作人员更好地在犯罪事实与刑法条文之间来回穿梭,从而找出最佳的定罪结论”检验犯罪理论体系的准确标准应该在认定具体刑事案件上存在的差别是否合理。我们如何选择犯罪论体系,最重要的依据在于该犯罪论体系是否与我国的刑法相配套,是否在审查案件时更能够避免错案冤案的发生,是否更有利于解决我们刑事司法实践中刑事案件的认定问题

实践中应该如何运用两阶层体系,此篇论文认为在实践中处理任何案子都不能先考虑主观要素,应该采用阶层式、递进式的思考,先判断客观要件,先确定行为人做的事是不是违法,等客观上判断结束以后再判断主观要件,之后再来说如何处理违法的人。把违法和责任区分开,做到逻辑清楚,按照这条路分析下来,才能准确的做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行。

在司法实践中贯彻两阶层体系分析案件的意义

在司法实践中,加大贯彻两阶层体系在具体案件中的运用,有利于适用刑法时避免误判的风险,有利于对案件进行全面的检验,节省精力,同时也避免了遗漏掉应当检验的要件的问题,将违法性和有责性放在不同的位阶,使犯罪不能成立的相关阻却事由得到了很好的区分。让法官在处理刑事案件时作有体系的思考,避免误判错判。真正实现惩戒犯罪和保障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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