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买卖合同有效吗?

2019/02/23 11:57:02 查看1142次 来源:张惠一律师

  2017年5月,李某曾口头协议把自已的台式电脑卖给张某,张某当时付了1000元,承诺余款随交付电脑后付清,之后张某既不付款也不来取电脑,直到2018年春节,张某通知李某台式电脑不买了,要求李某返还其1000元。2018年8月,李某向法院起诉确认他们之间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李某能打赢这场官司吗:

  当事人订立合同形式的生效要件,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合同生效的实质要件包括: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或社会公共利益。

  本案中,口头形式是可以订立买卖合同的,假设两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能力,在双方达成买卖合意时,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对彼此都有法律约束力。实践中,如一方否认口头协议,另一方要举证证明双方之间确实存在这样的口头协议,不然是不好认定的。这需要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就要保留相关证据,比如录音录像等。

  《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

  第二条,当事人未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订立合同,但从双方从事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推定双方有订立合同意愿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是以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中的“其他形式”订立的合同。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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