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老王家事多,抚养诉讼忙不停

2019/04/02 19:54:24 查看1032次 来源:张荆律师

  现代社会,压力越来越大,节奏越来越快,随之而来的就是居高不下的离婚率,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北京的离婚率已高达48%。夫妻一拍两散,孩子是最大的羁绊,因抚养权和抚养费引发的诉讼更是不胜枚举。老王是我的一个客户,十几年的时间里,已经因为抚养费纠纷当了五次被告,通过老王的故事我们来聊聊抚养费的那些事:

  老王和妻子都四十多岁了,老王是一家公司的普通职员,妻子在政府部门工作,两个人的日子虽然不算富裕,但也平淡幸福。然而,所有的平静都被一条手机短信打破了。无意中,老王发现妻子没来得及删除的一条暧昧短信,老王留了个心眼,很快就发现妻子和单位领导关系暧昧。老王可是山东直男,被绿这件事是可忍孰不可忍, 他立刻申请了援非名额,扔下家里年幼的儿子,年迈的父母,毅然决然地走了。

  案例一:抚养费只有在离婚后才可以要求对方给付吗?

  三年的时间,老王没给家里打过一次电话,没给孩子寄过一次钱,妻子自知理亏,靠着自己微薄的工资,一个人又当爹又当妈地把孩子养大。孩子眼看就要上小学了,需要大一笔择校费,妻子实在拿不出来,朋友便给她出主意,让老王支付这三年的抚养费。老王一听就不干了:我们还没有离婚呢,家里的钱足够支付孩子的择校费了,凭什么让我再付钱?两人沟通无果,只能法庭上见了。法院会支持分居期间的抚养费吗?

  律师解读: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由此可见,抚养费并不限于离婚后给付,如果夫妻分居期间,一方不尽抚养义务的,另一方也可以主张抚养费。所以,老王当然有义务支付孩子这三年的抚养费了。

  案例二:抚养费究竟应该给多少?

  老王从国外回来了,妻子又是保证又是道歉的,老王就是过不去心里那道坎儿,妻子看着老王冷若冰霜的脸,想想日后的日子,也就同意离婚了。财产一人一半,孩子归母亲,这些都没有异议,可是就在孩子抚养费的数额上,两人总是争论不休。妻子要求老王一个月付四千,老王只肯出两千。老王有自己的道理,“隔壁老李也是刚离婚不久,法院判他一个月支付两千元的抚养费,所以我也只掏两千。”抚养费有地区标准吗,一般法院如何确定抚养费数额呢?

  律师解读:抚养费首先应该由双方协商约定,双方甚至可以约定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不过需要抚养方的抚养能力足够保障子女,否则不予准许。虽然双方可以约定抚养费的金额,但是却不能约定违约金条款,因为抚养费本质上是一种针对未成年人的保障,抚养人不应以违约金的形式从子女的抚养费中获利。

  如果双方不能就抚养费问题达成协议,则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老王月收入一万五,法院判决老王每个月支付四千块钱抚养费。

  案例三、抚养费的给付方式有哪些?

  法庭上,两个人好容易就抚养费的数额达成了共识,但是在给付方式上又争论起来了。老王一年有一大半的时间在国外,女方担心如果老王不按时支付抚养费,她没有办法讨要,于是要求老王一次性支付。老王也有自己的顾虑,一是立刻拿不出这么多钱,二是担心女方把这笔钱胡乱花掉,到头来只能苛待孩子,所以老王坚持按月支付。面对这种情况,还有没有更好的给付方式呢?

  律师解读: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在给付方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要求承担抚养费的一方将抚养费用一次性付清,能够最大程度的降低抚养费的支付风险。如果支付抚养费方担心抚养费用途的,父母双方可以申请办理抚养费协议公证和提存公证。最终,老王选择了一次性支付的方式,并办理了提存公证。

  案例四:上私立学校的钱也属于抚养费范畴吗?

  离婚后,老王和前妻各自组建了家庭,也都重新开始了新的生活。只是最近老王很郁闷,他被十二岁儿子告上了法庭,要求他支付上私立初中的学费,一年七万八。老王一年的工资也就二十万出头,养车养房还得养活现在家庭的小闺女,真心负担不起啊。可是如果不支付,儿子又怪他连基本的抚养义务都做不到,根本不配做父亲。老王很困惑,我到底有义务支付这笔钱吗?

  律师解读:抚养费指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基本等费用,而婚姻法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鉴于现行法律对抚养费的规定,额外的教育费等支出,例如择校费、私立学校的教育费、校外补课费、课外培训费等,除特殊成长阶段的必要性支出可予适当支持;此外,则以抚养义务人协商一致,同意共同承担为前提。前妻没有和老王商量就擅自给孩子报了私立高中,并且这笔费用不是必要性支出,老王自然有权利拒绝支付。不过,毕竟血浓于水,老王还是不情愿地承担了一半的费用。

  案例五: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吗?

  儿子上了高中后,消费明显增加了,课外辅导班得上,学校游学也得去,各种学习资料得买。孩子到了青春期,也开始攀比了,衣服要名牌的,鞋子要限量版的,生活用品要拿得出手的,母亲的工资和老王的那点生活费根本不够儿子的日常开销。于是,老王又当被告了,要求增加抚养费。老王很诧异,白字黑字写好的抚养费怎么说变就变,离婚协议到底还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解读:离婚协议是一种兼具人身性和财产性的特殊协议。一旦协议生效,夫妻身份关系立即解除,非经法定复婚程序无法恢复,故财产关系理应按约履行。对于存在先前抚养费支付标准的,只有当子女实际需要或抚养义务人负担能力等相关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时,才来衡量是否需要确定新的标准。增加抚养费的情形包括,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故除非出现法定事由(如收入减少,虽经努力仍维持在较低水平;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因违法犯罪被收监失去经济能力等),法院一般不会判令减少抚养费。如果老王儿子基于上学费用增加,或者因为疾病需要治疗等合理理由提出的变更抚养费,是能得到法院支持的,为了满足奢侈生活而要求增加抚养费,这是不合理要求。

  案例六.抚养费的给付期限

  转眼儿子就十八岁了,考上了一个还算不错的大学,老王可算松了一口气,“孩子总算养成了,我也能攒点钱预备着自己养老了。”只是,老王口袋里的钱还没捂热,老王的儿子又一纸诉状把他爹告上了法院,要求老王继续支付抚养费。老王彻底不干了,你这个臭小子,小时候我养你应该,你成年了还要我养你,你还有没有良心? 十八岁后,父母真的不用支付抚养费了吗?

  律师解读:抚养费一般给付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需要注意的是,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王老的儿子虽然已经成年,但是还在读书期间,并不具备独立生活能力,而老王经济条件尚可,是需要继续支付儿子抚养费的。

  老王这半辈子是真的不容易,一次又一次因为抚养费被告上法庭,不过也感谢老王的这些诉讼,让我们彻底明白了抚养费的前世今生。夫妻劳燕飞,稚子两行泪。哪怕再多的爱恨情仇,哪怕婚姻真的到了尽头,对待孩子的抚养费上,还是不要太过计较吧,毕竟再多的金钱都不比不上给孩子一个温暖有爱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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