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结婚女方就跑了,求助!怎么要回彩礼?

2019/06/04 14:45:07 查看1259次 来源:杨秋娅律师

  小Q又和大家见面啦!怎么样,大家上周过的好吗?周末是在吃吃喝喝睡睡中度过吗?星期一上班的心情又是和上坟一样沉重吗?哈哈哈!来来来,我们一起进入小Q课堂。

  小Q办案过程中总是会遇到一些可怜的当事人,哭唧唧的来找我,大部分是男性。开口就说:“杨律师啊,我刚结婚媳妇就跑了,为了结这个婚到处借钱,我父母省吃俭用很多年才攒到这六万快的彩礼钱,现在她说跑就跑了,你说我咋办,一家人的生活都陷入了困顿…呜呜呜…”。

  下面小Q就分析一下,遇到这种情况该咋办。

  首先,我国的法条是这样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那我们该如何理解呢?

  01.

  如果你们未领结婚证

  如果你们只是在一起生活,并未领结婚证,一般情况下,男方是可以要求返还的,不仅可以要求返还,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婚骗,还可以立马向公安机关报案。但特殊情况下除外,这些特殊情况有:①双方并未领取结婚证但是同居生活两年以上。其实在现在的广大农村地区,大部分人都不领结婚证,甚至双方都还没有达到结婚年龄,只是在村里办了酒席,双方就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了。也许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双方并不是夫妻关系,但是从人情社会来说,双方已经属于夫妻。并且双方已经生活两年以上了,那不应当得到返还了。②双方虽然未领证,但是已经有了共同的孩子。这种情况主要是从人道主义的方面来考虑,因为一旦男方要回彩礼,并解除这种同居关系,女方就会陷入被动的一方,将会给女方带来很大的伤害。所以,一般这种情况,不返还彩礼。③虽然双方未领取结婚证,但是已经同居生活,并且这份彩礼费已经用于开支共同生活的,不予返还。因为这份财产已经被混同,难以区分,并且客体已经不存在,不存在返还的说法。④双方已经缔结婚约,并未领结婚证,而女方在此期间死亡的不予返还。这方面的规定主要是从道德方面上来说,女方如果已经死亡了,男方还坚持要求返还彩礼,实在是违背了道德风俗,难以让世俗接受。不过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除外。

  02.

  如果你们已领了结婚证

  已经领了结婚证的,一般情况下,是不予返还的。但是双方并未实际生活的,就向小Q开头说的那样,没过几天日子就跑了,并未履行夫妻生活义务的那种情况,是可以要求返还的。女方离开以后,造成了家庭的严重经济困难,生活入不敷出,难以维系普通生活的情况下,也是可以要求返还的。这里的严重困难是绝对的困难,不是相对的,不是你自己说,我觉得自己很困难,就是困难。而是实际上的家里已经揭不开锅,陷入困顿,上顿不接下顿类似的情况下,才属于经济困难。

  不过不管是未共同生活还是造成了家庭经济困难,要求返还彩礼的前提都是必须要提起离婚才可以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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