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的工资如何发放?

2019/08/08 17:20:55 查看1334次 来源:刘堂律师

  劳动者入职一家用人单位时,一般会了解该单位的薪资待遇问题,月薪多少、有没有年终奖之类的。有经验的劳动者,则会关注该用人单位的工资组成以及发放方式等问题,更深入地了解信息。那么,按照法律的规定,劳动者的工资该如何发放呢?请看下面的介绍。

  一、劳动者工资包括哪些项目?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二)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

  (三)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四)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以及附加工资、保留工资。

  二、劳动者的工资如何发放

  1、工资发放形式。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也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2、工资发放时间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明确,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以上就是关于“劳动者的工资如何发放?”的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欢迎随时向广东国晖(北京)律师师事务所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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