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由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如何分割?

2020/05/14 13:34:36 查看1180次 来源:卢叶花律师

  婚后由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如何分割?

  【基本案情】

  男女双方的父母通过婚介中心,介绍双方认识,结婚后,男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购买前购房款先转到女方个人账户,女方父母出资购买家具、装修,房子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现在女方起诉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法律规定】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2014修订)

  二十七、婚后由一方父母部分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夫妻双方支付其余款项,如果该房产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父母出资部分应视为对其子女个人的赠与;如果该房登记夫妻双方名下或者出资方子女配偶名下,父母出资部分应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婚后男方父母出资首付款,女方父母出资购买家具及装修,双方父母均为明确仅向自己的子女方赠与,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涉案房屋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