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须知的延长诉讼时效技巧

2020/04/30 17:33:26 查看1234次 来源:卢叶花律师

  债权人须知的延长诉讼时效技巧

  一、关于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

  2017年10月0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018年07月23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民法总则施行后诉讼时效期间开始计算的,应当适用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关于三年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当事人主张适用民法通则关于二年或者一年诉讼时效期间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条,民法总则施行之日,诉讼时效期间尚未满民法通则规定的二年或者一年,当事人主张适用民法总则关于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民法总则施行前,民法通则规定的二年或者一年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当事人主张适用民法总则关于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诉讼时效是债权人重要的保障制度,如债权人过了诉讼时效再向法院起诉,就丧失胜诉权利。因此,债权人应注意诉讼时效,在诉讼时效内,如未启动诉讼的,可以采取方法延长诉讼时效,本律师结合办案经验,总结一下几种方式可以延长诉讼时效。

  1、保留向债务人主张债务的原始聊天记录、原始录音录像等证据,主张时要明确是哪一笔债务。

  2、债务存在多笔往来的,可与债务对账,对账单应由债务人签字盖章确认,债权人保留好该对账单,便于日后诉讼用作证据,诉讼时效从双方对账之日起再重新计算。

  3、向债务人主张债权时,可找第三人(该第三人最不好是与债权人不存在亲属关系)在场,参与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债务的沟通过程,日后该第三人可作为证人出庭作证,证实债权人在诉讼时效内曾向债务人主张过债务,诉讼时效从主张权利之日起重新计算。

  4、债权人向债务人催款时,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诉讼时效自还款计划的履行期限届满时起,再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5、要求债务人找担保人,由担保签字盖章确认,如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还款的,由担保人偿还,诉讼时效从还债期限届满之日起重新计算。

  6、就债务问题与债务人商谈的,可拟定清偿债务会谈纪要,由各方签字确认,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7、保留好去找债务人催讨的相关证据,比如催告函、律师函等证据,将寄送催告函、律师函的快递面单保留、EMS的妥投证明、对方签收的查询记录等证据,证明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8、保留好债务人的还款记录,如是银行转账,可以查询,如是现金支付,可让债务人确认在什么时候以现金支付了多少款项,书面确认函保留在债权人手上。

  9、要求债务人同意履行,以立字据、签订清偿债务的协议、备忘录等方式,要求债务人承认、请求延期履行、提供担保、支付利息等均可视为同意履行义务。

  10、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原诉讼时效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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