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拆迁牵出的财产分配、继承、赡养等多重问题

2020/06/08 18:33:45 查看1095次 来源:王芸律师

  熟悉我们节目的朋友都知道,到《律师帮帮忙》来咨询的当事人,有很大一部分都是被各种各样的房产纠纷所困扰。在我们生活中,房子可以说是一个家庭的重要资产,因房产而产生的纠纷自然包含了很多复杂的法律因素。不管您是遇到二手房交易面临毁约还是买新房不放心预售合同;不管您是拆迁安置遭遇补偿纠纷还是商业地产买卖暗藏玄机;不管您是因房产继承引发的家庭纠纷还是多子女家庭不知如何继承老人留下的房产,我们的专业律师都会帮您逐一分析,给您专业的解答,让您少走弯路。

  今天走进栏目组寻求帮助的王女士,她的老父亲已经年近90岁的高龄,在老人的心里一直牵挂着家里拆迁所得几套房产,几个同父异母的儿女该怎么分配。父亲的疑虑也是一家人所担心的问题,拆迁所获得的利益该如何处理才好呢?今天BTV科教频道《律师帮帮忙》首播14:10分,重播21:48分的节目中,王芸律师将为王女士一家解答财产分配的问题。

  案例回顾

  多年前,王女士的姥姥、姥爷有块宅基地,姥姥和姥爷是由王女士的母亲和舅舅一起养老送终,王女士和妹妹也是在姥姥和姥爷留下的老宅中长大。这块宅基地在1992年确权的时候,姥姥、姥爷已经去世,这块宅基地直接确权在王女士母亲的名下。2015年,宅基地拆迁,拆迁的利益由王女士的父亲和舅舅进行分配。可是在王女士家还有一个比较特殊的情况,就是家中还有一直未在一起生活的,同父异母的哥哥和姐姐。依据当时的拆迁政策,王女士和妹妹都分到了290.8平米的安置面积,其中王女士所得的拆迁面积被合并到了本村婆家的拆迁面积中。王女士家选择的是宅基地面积的70%补偿加货币补偿,父亲分得75平米的房产面积。现在王女士想通过栏目组的专业律师,弄清楚自家老房子的拆迁利益中有没有同父异母哥哥姐姐的份额?如果有应该如何分配?面对王女士的疑问,让我们看看律师如何解答。

  律师支招

  在听完王女士的陈述后,王芸律师表示,从拆迁的角度和当事人王女士所呈现出的证据来看,同父异母的哥哥和姐姐的户口并不在宅基地内,多年来也没有一起居住,所以宅基地拆迁的利益是没有哥哥和姐姐相应的份额。根据王女士妹妹家中的情况,王芸律师给出这样的解答:王女士妹妹名下的拆迁所得,不需要同父异母的哥哥姐姐签字就可以获得。这里需要提醒朋友们的是,如果在妹妹的拆迁利益中,存在代持的情况,也就是说妹妹的拆迁面积中有其他家庭成员的份额,则在以后进行房产份额分割时,需要其他家庭成员签字认可,但是王女士妹妹家并不存在这样的情况,所以不需要这步程序。王芸律师表示,根据王女士家的情况,有可能出现在父亲所分得的75平米房产的继承上。王女士父亲分得的75平米的房产,属于老人的个人财产。如果王女士的父亲拆迁所得房产的房本,在其去世后才下发,那么按照北京市现有的两种规定来看,一种是可以直接落到去世人员的名下,然后再进行流转,房产可以流转到继承人的名下;另外一种方式是,如果继承人之间达成协议,那么在老人去世之后,所有的继承人签字确认如何对老人留下了房产进行分配,则可以将老人名下的房产直接更名过户到继承人的名下。从王女士家的情况来看,几个继承人之间恐怕无法达成一致的协议,因为王女士同父异母的哥哥和姐姐已经跟父亲多年未曾联系。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老人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况下,子女可以从法定继承角度去继承财产。在我国的《继承法》中,保护所有人继承人的权益,也就是说父亲的四位子女可以平均分配父亲名下的这套房产,每个人分得1/4的份额。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王女士同父异母的哥哥和姐姐是具有继承权的。王芸律师告诉王女士,如果其中某位子女没有尽到对老人的赡养义务,在继承财产的时候依据我国《继承法》第十三条第四款的相关规定:有赡养能力和有赡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如果王女士和妹妹,想解决同父异母哥哥和姐姐对老父亲的赡养问题,王芸律师建议,可以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需要父亲和王女士还有妹妹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哥哥和姐姐对父亲没有尽到赡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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