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将财产送给小三,律师教原配如何追回

2020/06/08 18:35:37 查看1225次 来源:王芸律师

  男女双方结婚后,应当相互忠实,不得作出令对方伤感情的事情。这不仅是《婚姻法》中的规定,也是道德层面的制约。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脚踏两只船的情况屡见不鲜,在此小编不得不提醒广大朋友们,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在生活中,因婚外情赠与财产而引发的纠纷备受关注,因此,如何追回婚外情赠与财产是个不可回避的话题,同时也涉及较多的法律问题。

  今天来到《律师帮帮忙》求助的王女士,与丈夫多年的婚姻毁于一旦,两人辛苦存下的存款却不翼而飞。如今已经离婚的王女士能否要回原本就该属于她的钱款呢?BTV科教频道《律师帮帮忙》首播14:10分的节目中,王芸律师和蒋松律师,将帮王女士支招,依法维护其权益。

  案例回顾

  王女士和丈夫结婚多年,从最初的一穷二白,到今天小康之家,一切都是二人共同打拼得来的。王女士一直觉得自己的婚姻生活平静而幸福,然而,就在她以为可以享清福的时候,却发现夫妻二人辛苦攒下的财产消失不见了。这件事对于王女士来说简直是晴天霹雳。她从来没有想过,丈夫会在外面有情人,而且为了这位情人还败光了他们夫妻多年来辛苦攒下的存款,共人民币200万元。对于丈夫的行为,王女士无法容忍,于2020年1月和丈夫提出了协议离婚,并对双方的婚内财产进行了分割。据王女士介绍,丈夫为他外面的情人,花费总共分为三笔。一笔是购置家具电器以及相应的日常开销,花费十二万元,而且都支付的是现金;一笔是投资童装店,投资三十二万元;还有一笔是协议炒股。那么,这三笔花销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有属于王女士的份额。如今已经离婚的王女士,越想越觉得应该要回属于自己的存款。她希望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而对于已经是前夫的丈夫,她也希望能够好聚好散。那么王女士能实现自己的诉求吗?让我们看看律师怎么说。

  律师支招

  在听完王女士的陈述后,王芸律师表示,《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等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单方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构成无权处分。王女士的前夫存在婚内出轨的行为,又将夫妻二人的存款用在了第三者身上,男方已经构成婚姻中的“过错方”,王女士可以要求对夫妻共同财产多分,至于多分的具体份额还要看法院如何酌定。对于王女士提出的炒股协议问题,王芸律师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前夫和第三者签订的炒股合同有效,但是动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且在王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所以王女士至少可以追回一半的份额。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