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一方主张财产是个人财产应提供什么样的证据

2020/08/03 15:17:29 查看1134次 来源:先风速律师团队律师团队

  一、离婚时一方主张财产是个人财产应提供什么样的证据

  离婚的时候一方主张财产是个人财产,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举证:

  (1)财产是婚前取得的证据。男女双方结婚前的财产,不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结婚后,都属于一方所有。这个财产的性质不会因为结婚年代的长短而发生变化,除非夫妻双方对于财产的归属有了书面的重新约定。由于婚前财产范围的确定一般是按照登记结婚的时间来确定的,登记结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登记结婚后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

  (2)医疗费、生活补助费是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证据。

  (3)财产明确归一方所有的遗嘱或赠与合同。

  (4)物品属于一方专用的证据。

  (5)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6)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文件

  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提供的证明:

  (1)双方婚前有何个人财产,如有,提供有关财产的品名、数量、规格、新旧程度及价值,购买时间、财产的存放地点等。

  (2)共同财产需提供的证据同个人财产。

  (3)双方有无共同购置的私有房产,如有,提供房屋座落的地点、门牌号、间数、朝向、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现在的使用状况、房屋的价值。

  (4)有无共同存款、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如有,需提供存款的账号、户名、金额存入储蓄所名称及地址,是定期还是活期的有关情况,存单 现由谁持有。

  (5)现金情况:人民币、港币、外币,提供具体的数额,由谁掌握等证据。

  (6)提供合伙入股、个人经营等财务状况的证据。

  (7)债权:债权的数额等义务人的情况。

  (8)债务:提供有关证据。

  (9)双方经济收入状况(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三、最新资讯(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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