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电影海外预售融资

2020/08/17 17:29:20 查看986次 来源:余能军律师

  浅析电影海外预售融资

  电影海外预售融资,指制片方在电影拍摄完成之前或者甚至是在开拍之前,基于剧本、导演、演员及特定的电影类型等内容,预先销售影片的发行权并获取资金的融资方式。

  电影海外预售对于制片方而言的优势十分明显。制片方在获得资金的同时又保证了影片的日后发行。另外,倘若某个地区的发行商在电影完片前愿意购买该片发行权,也即意味着对电影有足够的信心。那么制片方再成功销售给其他地区的发行商的可能性较大。而制片方达成的海外预售协议越多,筹措的资金愈充足。再有,对于制片方而言,其不仅能够通过收取发行商支付款项获取融资(在发行商支付订金情况下),还能凭借该等预售协议向银行获得贷款。海外预售对于制片方同样也有风险,如果电影十分卖座,则制片方意味着低估影片发行权的价格,相比完片后出售,可获利润相对减少。另外海外预售也会面临者汇率风险以及发行商未依约分配票房分成。

  对于发行商而言,相对于在电影制片后再于公开市场上购买发行权,在预售的情况下,其可支付相对较低的价格作为购买其所在地区的发行权的对价,届时也无需与同地区的发行商竞争影片发行权。如果该部影片之后炙手可热,那么发行商则可在较短期限内回本并获利。同样的,电影预售融资对于发行商的风险也是明显的。如果影片惨败,则其投资失败亏本。

  海外预售融资通常的流程为:制片人准备电影梗概,包括电影剧本、导演、独立制片人、执行制片及主要演员等基本信息,随后由销售代理商在海外地区寻找发行商进行影片预售,由具有购买意向的发行商和制片公司签署发行协议。在制片公司签订足够的预售协议后,向银行申请贷款。

  一、销售代理商的选择并签订销售代理协议

  制片方通常会与声誉较好的代理商合作,委托其寻找直接海外发行商购买影片发行权或者参加电影交易商场寻找潜在的购买方、起草发行协议、将电影交付给发行商,最后向发行商收取属于制片方的收益。制片方则向代理商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作为代理费,代理费取决于电影的预算以及代理商对该部电影能否热卖的信心等,通常约为销售额的15%。

  除了代理费外,销售代理协议中还应当约定代理期限、代理销售区域、交付影片的费用。销售代理协议通常会针对不同海外地区设置不同的卖价和接受价格。由于发行商是否合适与否会影响制片方向银行融资,因此,制片方在销售代理协议中可以约定其有权自行决定是否与代理商推介的发行商签订协议。

  二、发行商的选择及发行预售协议的签订

  制片方应倾向选择信誉良好发行商。如制片方拟将发行预售协议用作向银行获得融资的担保,银行对于发行商的认可度会直接影响制片方能否顺利获得银行融资以及融资额度。因此,制片方应当选择声誉卓著、具备有发行预售协议履行能力的发行商。

  制片方与发行商需签订发行预售协议,就发行地域、发行渠道、时间、权利义务、最低保证金、溢额的分配等进行约定。

  (一)发行地域和发行渠道

  制片方应当明确约定发行权的发行地域和发行渠道。对于发行地域可予以限定在发行商所在的地区。而就发行渠道而言同样视情况进行限定。通常有传统院线、电视(包括付费电视、卫星电视)、音像制品、航空、铁路、酒店等发行渠道。

  (二)最低保证金

  最低保证金,即发行预付款,指发行商同意向制片人支付一定数额的价款获得影片发行权。支付方式根据双方博弈地位而定,通常约定方式有下:

  1、签订合同之日发行商支付最低保证金的20%作为订金至制片方筹资账户,在影片交付后由发行商支付剩余80%至销售代理商或者直接支付给银行;

  2、签订合同之日发行商支付最低保证金的20%作为订金至制片方筹资账户,在影片最初交付后由发行商支付60%至销售代理商或者直接支付给银行,最后交付后支付剩余20%至销售代理商或者直接支付给银行。

  (三) 溢额的分配

  发行预售协议还会对溢额的分配进行约定。此处的溢额,指的是发行商收取的电影票房等收入超过其支付的最低保证金及其它费用的部分。通常根据双方的协商比例进行分成。

  (四)交付条款

  由于最低保证金大部分是基于电影交付时才予以支付。因此对于“交付”条款应当予以明确的规定。对于制片方而言,通常会倾向于约定当发出可交付通知给发行商时视为交付,发行商应当支付余下款项。对于发行商而言,通常希望是物理媒体的实际交付视为交付,并且要求具备检查并拒绝接受技术上有缺陷的影片的权利。通常折衷的方式是,发行商有权检查,制片方有权修复发行商提出的缺陷。

  另外,发行商大多数是基于电影班底(譬如该影片是由知名导演执导,或者由当红、知名影星出演)方购买未完成甚至未开拍的电影的发行权。因此发行商为降低风险,通常会在发行预售协议中约定,若原定执导影片的导演、参与出演的某知名演员退出参与影片拍摄,且制片公司未能寻找到具有同等影响力的演员或者导演替补,发行商有权解除合同。

  三、向银行融资贷款及贷款协议

  当制片方签订足够多的发行预售协议,便可向银行获取融资。在好莱坞电影融资中,银行通常会接受电影公司以预售协议作为担保,核发贷款数额给制片公司。在此过程中,制片方应当制作两个重要文件,即制片预算以及现金使用计划,银行以此作为审查贷款和提供贷款依据。

  其次,发行商的信誉以及偿付能力影响银行提供融资的额度。如果银行认为发行商有较高声誉并有足够能力偿付,银行会提供与最低保证金同等额度的金额。但通常情况下银行低于该最低保证金额提供融资款项。作为供融资的条件,银行会要求制片公司在发行预售协议项下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该转让协议约定发行商应当在约定的触发事项(如交付)发生后向银行直接支付最低保证金。

  另外,银行如需额外保障,亦会要求制片公司从履约保证公司取得履约保证(即完工担保)。若制片方未能完成电影,或者未交付电影给销售代理商和/或发行商,则履约保证公司将负责接管并交付电影,或者电影最终未能完成或者未能交付,则履约保证公司就制片方的贷款向银行承担清偿责任。

  四、履约保证人及履约协议

  如上述所言,通常银行会要求提供履约保证以获得保障,避免因影片制作的延误或无法完成导致损失。因此,制片方会与履约保证人签订履约协议,以向银行提供履约保证以便顺利获得融资。履约协议通常会约定履约保证人有权接管制片及交付电影,有权要求导演、部分演员、制片人等符合电影预算和遵守制片计划。履約协议通常也会要求制片人安排购买保险,并将履约保证人作为额外的被保险人,通常保险费约制作预算1.5%。另外,履约保证公司会基于制片风险及预算,收取完片保证费,通常为制作预算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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