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正在怀孕,丈夫却想离婚?

2017/05/11 14:58:19 查看268次 来源:唐玉娟律师

  案情 :李小梅(化名)与张峰(化名)在2009年5月的一次朋友聚会上相识并逐渐交往,由于李小梅非常着急结婚,因而交往不到两个月便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半年李小梅与张峰在做健康检查时发现李小梅怀孕差不多有两个月之久,此时张峰脸上一点喜悦之情都没有,只有满脸疑惑,因为前三个他一直在外地工作。在张峰的质问下,李小梅承认孩子是其前男友的。张峰不能忍受妻子对其的背叛,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认为妻子的出轨并且怀上了他人的孩子严重影响了夫妻之间的感情,要求法院判决离婚。而李小梅主张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能提出离婚诉讼,要求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争议焦点:1、女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并怀有他人的孩子,男方能否据此为由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2、女方怀有他人的孩子,在此怀孕期间男方是否可以起诉离婚?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裁判规则: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明女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与第三方发生不正当的两性关系,违背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是对夫妻感情的极大破坏,在此情况下,继续限制男方的离婚起诉权,对男方显然不公平。对于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能提出离婚的诉讼,体现了特定期间对妇女、胎儿和婴儿的特殊保护,但这种保护并不是绝对,如果严重的侵害了男方的正当权益,给男方造成严重的精神、身体上的损害,法院可以受理男方提出的离婚诉讼,并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1、《婚姻法》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2、我国《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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