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案例,告诉你假离婚的风险有多大

2020/12/14 08:12:05 查看1100次 来源:曹成律师

  目前我国离婚率高的根本的原因,一个是真正的离婚的人多,第二个是为了购房指标而假离婚的人也多。我们不去评判假离婚的道德对错、是不是应该受到谴责?我们应该知道假离婚到底意味着什么。有些事情一旦发生就不可逆转,因为法律上并没有“假离婚”,只要去民政局办了离婚证,就代表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事后哪怕是聘请最厉害的律师也无力回天,假离婚就是这样一件不可逆转的事情。

  下面跟大家分享两个假离婚的真实的案例。

  分享案例一

  第一个案例的主人公是一位男士,这位男士和他太太在结婚之前就有一套小的房子,跟太太结婚之后,特别是太太生育儿子后,男士觉得房子不够住,准备置换大房子。但置换房子的钱又不够。他们想了个办法:把小房子卖掉后把所得的钱作为买新房子的首付。但是按深圳的政策,买二套房的首付以及贷款利息是不同的,为了节约成本,他们选择办理离婚,新买的房子登记在太太名下。双方说好,买好房后去复婚。但实际情况是,他们一直没有复婚。按照男士现在的推测,他的太太可能已经没有打算跟他复婚的意愿了,所以每次说到复婚,他的太太就拖拖拉拉没有去成。

  他在律师事务所咨询的时候,已经离婚六七年的时间了。为什么现在来咨询律师呢?主要的原因是上个周末他的太太给他发了最后的通牒,要求他把所有的东西都拿走,他如果不拿走的话,也会给他扔出去。男士也觉得这个婚姻没办法再真正的继续下去了,但是这样的结果让他不甘心,这房子是男士出钱买的,因为他的太太不工作,这个家一直都是他在养的,他不光养太太和他的儿子,还包括太太的父母,生活开支全部都是男士一人在承担。所以太太的做法让他难以接受。我问男士能接受的是什么呢?他说房子一人一半,孩子已经大了,跟谁一起生活都无所谓。随后律师给男士做了一个详细的分析,如果离婚以后也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话,那么男士分一半房子是没有问题的,另外一个层面,因为这个房子的购房款以及还贷实际上是由男士来支付的,需要提前筹划,做细节的安排实现男士多分。

  分享案例二

  第二个主人翁是位女士,而且故事情节比较狗血。这位女士在几年之前跟她的先生到深圳打拼,他们来深圳之前在沿海的大国企工作,他们在那里相识相爱,并生育孩子。两个人为了更大的梦想来到深圳创业,刚来深圳的几年,女士参与了她的先生创业的全过程,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也非常了解,而且跟其他的合伙人也非常熟悉。几年之后,公司步入了正轨,收入也非常可观。为了孩子,女士就离开了公司回家做全职太太负责照看孩子。相识之初,女士家庭条件非常好,而且个性也比较强,而她的先生条件稍差,一直以来都是处处让着这位女士,所以他们两性关系当中,女士一直处在强势的地位,而这位男士一直处在比较弱的地位。在2014年时,女士提出来想再买一套房子给孩子做学位房,男士非常爽快的答应了,但是因为他们名下已经有了两套房产,没有购房名额,所以他们就采用了假离婚的方式,把现有的两套房产都登记的男方名下,再用女方的名字购买一套新的房产。女方在准备离婚协议书中,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把他们创业公司的股权也写在离婚协议书上。因为这个公司当时的投入应该是一百多万,所以女士就在协议书上写明这个公司股权是归男方所有,男方补偿女方几十万元。对于这个钱的金额,当时男方根本就没有太在意,因为男方也知道大概的经济情况就是这个样子的。

  双方办理假离婚之后,女方也顺利地从公司拿了钱购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女方名下。假离婚之后,他们还是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在一起。女方主要负责带孩子,从表面上看,他们还是一个非常幸福的家庭,但故事才刚刚开始,有一天,女方无意中知道男方已经和他们公司曾经的前台小妹登记结婚了,而且她知道的时候他们已经结婚一年多并有了孩子,女士听到这个信息之后,简直是五雷轰顶,这是她无法接受的。因为这个男人还是天天跟她生活在一起的,公司的重大活动、年会、春节等需要双方出席的重要场合,他们都是以夫妻的名义共同出席的。反而现在女方成了小三,女士的精神差不多都要崩溃了,先见了心理咨询师后才来见的律师。她来咨询时告诉我,这几年下来,公司已经稳步发展,公司的股权价值至少在一千万以上,但是她在协议只写了五十万,她问还能不能推翻重来?我们知道,对于离婚之后重新分割家庭财产的这个时间节点是在离婚登记的一年之内,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间想推翻协议、重新分割,已经不可能了,而且难以证明协议是在欺诈的状态下签署的。我给这位主人公设计了很多的方案,找男士谈判,但是我想最终都难以谈成,因为这个男士的心早已经走了。

  法律对“假离婚”的认定

  那听完故事之后,我们讲一讲假离婚在法律上到底是怎么回事?首先第一个,法律上没有假离婚这一说,不管是去民政局办理的还是去法院办理的,一旦离婚生效,就意味着解除婚姻关系。有人说是受欺诈呀,我们当时说好要复婚的呀。首先依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都是宪法规定的自由。所以说,如果这个人不想跟你复婚了,是没有办法强制复婚的。有人提出来,签一个复婚协议行不行呢?首先约定他要跟我复婚,如果不跟我复婚的话要惩罚他,这样行不行?我认为是不行的,结婚和离婚是宪法规定的自由,如果违反了法律的规定的话,这个协议是无效的。同时对于协议,也不能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

  “假离婚”必须要了解的三个法律风险

  说到这里,要给大家介绍整个的离婚的程序了。离婚的程序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民政局登记离婚,离婚协议书是要当着办公人员的面进行承诺以及声明的,声明协议是自愿签署的。但如果是在法院的调解离婚或者是判决离婚,这是需要在庭审笔录上签字的,法官也会一遍遍确认是不是真实意思表示,是不是感情真的破裂了。所以在离婚之后想要再推翻离婚协议,认定离婚协议书的签订是遭受胁迫基本上是不可能的,这是假离婚的第一个法律风险,也是最大的法律风险,就是说一旦离了就是真的没有假的。

  第二个法律风险是什么,在一般情况下或者是说大部分情况下,还是有复婚的情况。那么复婚之后财产的情况到底是怎么样的呢?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在复婚的情况下,之前的离婚协议对于财产的约定还是有效的,不会因为复婚而把之前的财产再变成双方的夫妻共有财产,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上约定的财产都变成了分别各自的婚前财产。那有的时候,这个财产分配并不是双方真正想要的结果。有些人自以为是地认为再次又变成了双方的共有财产,这是错误的想法,这也是需要大家注意的第二个风险。

  要给大家提示的第三个风险是继承风险,目前我国婚姻法配偶是作为第一继承人来继承遗产。我们极端的情况下,如果是办理了假离婚,还没有来得及复婚或者是复不了婚了,那作为原来的配偶一方是可以继承对方的财产的,但离婚之后,这个继承的权利是丧失了的。对于假离婚家庭,如果是真的假离婚的情况下,建议对继承进行安排,可以立遗嘱以免发生意外。

  离婚有风险,且行且珍惜

  这是假离婚的法律风险的全部内容,法律上没有“假离婚”,当心“人财两空”,对此我们总结一句话就叫离婚有风险,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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