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电装空调被电死,家属堵门堵车

2017/06/09 17:00:08 查看352次 来源:林振富律师



  带电装空调被电死,家属堵门堵车

  2015年7月5日,来自湖北省监利县的邹某在东莞长安镇帮客户装空调,由于当天是星期天,天气炎热,加上好多工厂都在放假,如果关闭电源再工作,住房会热得受不了。所以房东要求带电工作,但是邹某在安装的过程中不慎被电死。事情发生后,家属来了20多个人,找用人单位和空调卖家还有房东索要赔偿。但是由于是星期天安装空调,公司不承认是工伤,但是公司为工人买有团队意外险,可以赔到49万。死者有两个小孩,一个六岁,一个刚满月。家属不止要求用人单位赔偿,还要求空调公司和房东都要赔偿,但是一直协商不成。7月7日,家属们在卖空调的公司大门拉横幅并且堵门堵路,造成大面积堵车和大批的群众围观,半个小时后来了大批的警察和治安人员。长安镇信访和安监部门召集家属到信访大厅协商,最后总的赔偿以150万元达成协议。但是家属中有一部分人由于扰乱公共秩序被实施了治安拘留!

  律师观点分析:本案中,首先,邹某是行为是工作行为,属于工伤,全国一次工亡补助金是58万,两个小孩的抚恤金是要抚养360个月,是按他工资的百分三十,他本人工资是6000元,这个数字就去到了60万,再加上团队意外险是49万,房东要求带电工作也是要负一定的赔偿责任的。综合以上赔偿金额,最后经过协商,150万也是在情理之中。但是堵路维权的做法,律师的并不赞成,现在因各种原因导致权益受损者不少,如果大家都这么干,别说正常的工作、生活了,整个社会都会乱套。  不管有什么苦衷,堵路就是违法行为,理应依法惩处。如果民警到场后只是在维持秩序,却不抓捕带头闹事者,甚至不勒令堵路者让路,而坐视大批车辆被堵,会助长堵路者和其他有类似想法的人的侥幸心理,今后这类行为只会更多、更严重。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权者也没有违法犯罪的特权。而事情不闹大,问题就难解决,也是亟待解决的官场痼疾。只有加大问责力度,才能督促各级官员尽职尽责、依法行政,在维护好群众利益的同时让百姓不用再靠堵路维权来解决问题

  邹某获得赔偿的法律依据为;《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六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百分之四十,其他亲属每人每月百分之三十,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百分之十。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当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供养亲属抚恤金每年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调整,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负增长时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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