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动迁已经达成家庭内部协议能反悔吗?

2021/03/01 11:43:52 查看6625次 来源:易泉泉律师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想需要考虑以下三个问题:

问题一:谁来签的家庭内部协议?

不是所有人签的家庭内部协议都会有效力对本次动迁款分配。公房动迁承租人和同住人签协议才有用,私房动迁产权人一起签协议才有用。如果是公房动迁,同住人和非同住人一起签协议但是漏掉承租人的话,这种协议只能对同住人和非同住人内部有效,对承租人是无效的。所以,签家庭内部协议主体很重要的,针对于不同主体,协议签订可能存在无效情况。另外,如果动迁被安置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他签署了家庭内部协议,那么协议是否有效就要存疑了。

问题二:家庭内部协议究竟约定了哪些内容?

拥有动迁份额的人可以对动迁款自由协商分配,协议内容里的动迁款应当与征收协议内容相同。如果家庭内部协议只是写了纯拿货币怎么分,但是承租人最后选了动迁安置房,那么这种情况下家庭内部协议能否执行就会有争议。在这种情况下,协议约定的标的额不存在,协议有效,但可能无法实现合同目的。

问题三:家庭内部协议签署程序是否合法?

我在办案时经常碰到父母代替成年子女签字但是成年子女又没有委托的情况,这种情况签的协议实际上效力也是存疑的,可以说程序不合法,事后产生争议的可能性非常大。除了代签,签署过程中有没有人威胁、胁迫、欺骗存在,如果有,家庭内部协议可以申请撤销。

如果在以上问题中,签约主体适格、程序合法、内容合法的家庭内部协议,你会因为什么反悔?是事后觉得不公平?对不起,这不是理由;有律师说我可以分更多?这更不是理由。协议就是契约,在没有我说的以上三种情况下,想申请撤销非常难,更何况去法院起诉撤销成本也很大。所以,动迁案件在签家庭协议前一定要咨询专业律师,不要签了之后再后悔,毕竟世上没有后悔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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