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的取证问题

2021/03/16 11:54:13 查看147次 来源:饶浪环律师

平时工作中,咨询婚外情的无非有两种人。一种不关心证据本身,只是一味跟律师诉苦,寻求安慰,却不敢离婚不敢分手甚至不敢闹大的那种。这种我一般建议有条件的话可以去看下心理医生,律师最多只是顺带在处理案子的过程中做下心理抚慰工作,主要工作是帮当事人分析利弊,尽可能多的争取利益,毕竟专业治疗心理问题的还是心理咨询师。

 

另一种就是不惜一切代价要求找到对方的出轨证据,期望能做到让对方“净身出户”或者至少让自己多分财产或者顺利离婚的当事人。当然想通过婚外情就让对方“净身出户”,这要求确实有点高,就算是长期跟他人同居或者重婚罪也达不到这个目的。愤怒归愤怒,但是具体处理问题还是得一步步收集好证据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情绪只会起负面作用。

 

当然,面对当事人仅凭“第六感“或者捕风捉影道听途说,或者几张与异性的亲密照片几句暧昧对话,就想坐实对方出轨的证据,显然在法律上也是不够的。而且一旦过了火,高价雇佣私家侦探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直接证据“,或者干脆自己去宾馆或者第三者家里上演破门而入的”捉奸“大戏,甚至一番殴打侮辱再外传视频,最后即使没有触犯刑法,也难逃拘留罚款的厄运。

 

为何这么多人热衷于“婚外情“取证?该证据究竟对利益的争取有多大作用?通过合法的手段取证真有那么难吗?下面就围绕这几个问题一一展开。

 

“婚外情“取证除了用相关证据来作为感情破裂的离婚理由,让自己在争取财产或者抚养权的谈判或者判决上占优势,还有一点无非源于从感情上要求对这一事实进行确认。对于普通人而言,有什么比”眼见为实“更具有确定性,没确定事实之前,可能自己内心还有自我安慰抱有幻想,或者出轨方因为对方没有实锤的证据,打死都不承认,越是这样的刺激,当事人越想掌握铁板钉钉的的证据。一方面是过于高估出轨证据的作用;另一方面也是给死不认账的出轨方一记响亮的耳光,好让自己掌控道德制高点。

 

然而,很不幸的是,出轨证据的作用远没有很多人想象中的那么大。甚至都算不上是离婚的法定理由,更谈不上以此来主张让过错方“净身出户“,除非对方负罪感太高,自己同意,或者你们之前签订了类似于”忠诚协议“的条款(当然诸如”对方出轨就自愿净身出户“这样的约定肯定是无效的,想达到类似效果还能保证协议有效建议还是请专业律师帮忙设计条款),否则最多也就能争取个无过错方损害赔偿,最高金额大概也就五万块钱,估计这个价格连请个好点的私家侦探都不够。

 

而婚外情,跟争取小孩抚养权联系也不大,毕竟抚养权遵循的是”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原则“,”婚外情“不足以证明出轨方不适合带小孩。

 

当然,如果有律师专业指导,“婚外情“的证据作为协议离婚谈判的筹码还是有意义的,毕竟只要取证方法得当,处理得体,在最大限度引发出轨方的愧疚感的黄金时期内,谈判无疑是比诉讼来得更为高效获利更大的方法

 

那么婚外情收集证据真的就那么难吗?答案是因人而异。每个人的能力、认知、所处具体情况不同,当然收集证据的效果会千差万别。

 

还记得前段时间的“绿帽门事件“中(具体可以看我之前写的一篇文章“绿帽门“事件之解析,男方是如何使用话术套路女方说出出轨并怀孕的事实,顺便套出了第三者挪用公款的秘密。智商高就是智商高,一石二鸟,一箭双雕,算是妥妥地报仇雪恨了。而且除了全程要强忍住内心愤怒,保持住良好心态,稳住对方,基本没有花费任何的成本。单比这一点,大部分人都沉不住气,导致打草惊蛇或者用极端手段取证,导致得不偿失。

 

普通人取证,首先一定要心态好,我不强求每个人都能跟“绿帽门“中的男主一样沉着机智,但是如果真要放长线钓大鱼,稳定的心态是最基本的。一旦发现有苗头,在没有切实证据的情况下,不要劈头盖脸就去责问,除非出轨方已经难辞其咎了,否则他们肯定是百般抵赖,你以后要取证就更难了。

 

拿到实锤证据之前,一定要装作不知道,可以通过查阅对方聊天记录、邮件、或者跟他的朋友同事侧面打听,先掌握起码的蛛丝马迹。

 

找机会也可以跟踪或者请别人跟踪看对方是否有跟其他异性外出的亲密行为,当然仅限于在公开场合拍照录像,千万不可硬闯他人的住所或者酒店。可以在自家的车里装录音设备,家里装摄像头。总之,只有公开的场合和自己家里车里可以尽情拍摄录制,不是你的地盘都不要擅自闯入了,侮辱殴打泄露隐私更是一种在刑法边缘试探的行为,对你争取自身合法权益有害无利。

 

要惩罚小三泄愤,可以通过拿回出轨方赠与小三的财产的方法,前提是你也要掌握确实出轨方有私自赠与小三财产的证据,小三最后能落得个被“白嫖“的下场,是不是比打他几巴掌解恨得多,而且合理合法又文明。

 

拿到出轨方无法抵赖的证据后,就可以理直气壮找对方谈判了,这个时候无论是签补偿协议、悔过书、承诺函等,出轨方越是捶胸顿足、信誓旦旦,越是你谈判的良好时机。通常情况下,出轨方越是隐瞒婚外情,越是表明自己更在乎家庭,只是无法抵挡外部诱惑,想兼顾两边,这种情况下一旦掌握主动权,是很好谈判的。出轨方签订的协议上,一定要附上出轨的事实作为原因,可以同时录音录像双保险,当然不要被出轨方发现。

 

遇到最终愿意回归家庭的出轨方,即使不离婚,也记得一定要抓住出轨方的愧疚心理给自己多争取权利。一方面是对出轨方的惩罚与威慑,另一方面如果最终走到离婚,也是极大的保障。其他的一些证人证言之类的,可以作为辅助证据,但是如果能通过合法手段获得直接的视频录音,或者对方的保证书之类的比较硬核的证据,就不需要辅助证据了。

 

总之,两个人结合的漫长岁月里,一方面要面对彼此的审美疲劳,生活的琐碎,工作的压力,另一方面又要经受住外界的五彩斑斓的诱惑,人性的弱点难免会从薄弱环节喷薄而出。婚姻的拉锯战每天都以各种形式上演,感情好的时候,好好珍惜;出问题的时候,尝试修补;破败不堪的时候,勇敢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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