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合同,劳务关系VS劳动关系?

2021/03/25 14:35:48 查看115次 来源:韩利科律师

未签合同,劳务关系VS劳动关系?

问题一:没签劳动合同,也能认定劳动关系?

律师答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问题二:没签劳动合同,仅凭银行转账就能认定劳动关系?

律师答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当单位和员工双方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且员工需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的工作内容属于用人单位的业务组成部分时,若支付报酬的行为存在周期性、持续性、稳定性的特点时,就有很大的可能被认定为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问题三: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最重要的区别在哪里?

律师答疑: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主要如下:

第一,适用法律不同。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劳务关系适用《民法总则》《合同法》等民事法律法规。

第二,主体地位不同。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双方是领导与被领导、管理与被管理的人身隶属关系。劳务关系中彼此之间只体现财产关系,不存在人身上的隶属关系。

第三,权利义务不同。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需要承担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支付加班费、保障年假等法定义务。劳务关系作为一种民事关系,以意思自治为原则,双方当事人仅需遵守约定义务。

其中,主体地位不同是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核心区别,即劳动关系具有更强的人身隶属性,通俗来讲,可以说劳务关系“对事不对人”,劳动关系“不仅对事,还要对人”。

问题四:如何避免劳务关系被认定为劳动关系的风险?

律师答疑:第一,首先要确保与劳务关系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协议中明确双方为劳务关系,劳务人员无需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以及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第二,明确因为双方为劳务关系,所以用人单位无需履行劳动关系项下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比如无需缴纳社会保险。

第三,在支付劳务报酬的同时,需要与劳务人员明确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是以“劳务报酬所得”项进行缴纳,通过银行转账时,建议注明“劳务费”。

第四,劳务关系“对事不对人”,用人单位在实际管理过程中,不应对劳务人员进行具有人身隶属性的管理行为,而是仅对劳务成果进行验收。避免使用工作、工资、加班等劳动关系专用的术语,换之以服务、劳务费、延长服务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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