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男女平等,为啥一征收“外嫁女”就不一样了?

2021/03/29 15:58:32 查看191次 来源:玄丽锦律师

都说男女平等,为啥一征收“外嫁女”就不一样了?

导读:针对“外嫁女”遇到征收的相关问题,我们也写过文章进行分析,也发过视频进行解说,我发现“外嫁女”遇到征收存在很多纠纷。

有人咨询我说“她是外嫁女,但是户口没有迁出,一直和丈夫孩子在村里生活,现在征收了,村里说她说外嫁女,没有补偿”

还有人咨询我说“她结婚了,但是户口也没有迁出,村里征收后发放的一些村民福利因她的结婚而取消”

还有人咨询我说“她是外嫁女,拆迁也给补偿了,也给她股权证了,现在村里发放一些村民福利不给她,说她要是敢告就不给她出安置房办证手续”

……

都说男女平等,为啥一征收“外嫁女”就不一样了?

等等相似又又有些却别的咨询,透露着“外嫁女”的心酸。以上问题都是不合法的,都剥夺了“外嫁女”依法享有的合法权益,但实践中“外嫁女”维权之路非常艰辛,一是司法实践对于“外嫁女”的主体咨询认定不一,二是外嫁女涉及的补偿不高,如请律师维权可能成本高,而自己又弄不明白,就劝退了一些“外嫁女”通过打官司进行维权,也有一些“外嫁女”选择了打官司进行维权。今天由我根据最高法的司法判例为大家讲解一下,“外嫁女”遇到拆迁有没有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最高法行再299号《行政裁定书》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解答:

第一,人民法院应当对当事人的起诉进行全面、客观、综合的分析,准确认定被诉行政行为

第二,行政机关实施整村搬迁,即应对该村受到影响的利害关系人履行补偿职责;

第三,户籍尚未迁出本村的“外嫁女”,与所在村搬迁安置补偿行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

都说男女平等,为啥一征收“外嫁女”就不一样了?

第四,“外嫁女”以行政机关作出的规范性文件未将其作为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待,未将其作为补偿安置对象为由提起行政诉讼,实际是对行政机关未予安置补偿、未履行安置补偿职责的不作为行为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而非仅针对规范性文件提起诉讼,其起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综上,看到本篇文章的并符合上述条件的“外嫁女”还不赶紧行动起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男女平等需要我们自己去争取!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