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某被指涉嫌性侵,该如何量刑?律师解读

2021/07/21 13:19:08 查看1085次 来源:汪毅律师

吴某某被指涉嫌性侵,该如何量刑?律师解读

最近,一位叫都某某的女孩爆料称,吴某某以各种方式物色、诱骗年轻女性发生关系,并称除了自己还有其他女性受害者,其中包括未成年人。目前,相关话题在社交平台持续引发热议。

7月19日,吴某某通过社交平台发声回应,称他只见过都女士一次,没有灌酒、没有收手机、更没有她描述的各种“细节”。吴某某还强调,从来没有过“选妃”“诱奸”“迷奸”和“未成年”。

律师观点

四川融创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从目前的材料来看,很难判定吴某某构成强奸罪,“因为即使都某某的描述属实,也不能证明吴某某在发生关系时都违背了女性意志,侵害了女性性自主权。

此外,孙艳秋表示,都某某指控的“迷奸”、“未成年”等说法,有可能构成强奸罪,但是要有充分的证据支持才可以。目前吴某某方已发声明否认,但公开信息也缺少有力证据。双方都声称已经报警,在警方没有发通告之前,事实部分暂时无法确定。

管辖问题

“流量明星当然也有恋爱的权利,但要比普通人多承担社会责任。吴某某的加拿大国籍,对他的行为定性没有影响,根据刑法第六条:(属地原则),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即使他是加拿大人,但是因为是发生在中国境内或是针对中国人的犯罪,所以中国也有权管辖。”若都某某的爆料内容属实,吴某某将承受的法律后果是非常严重的。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强奸多人或者强奸多次,尤其是其中涉及未成年女性,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

强奸罪法律规定

从证据方面,该案中涉嫌的强奸罪证据收集的难点,且时间的推移更加增加了证据收集的难度因此证据的收集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强奸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这里的“暴力”、“威胁”、“其他手段”核心意思是指使他人陷入不能反抗、不敢反抗或者不知反抗。吴某某的案件中,根据女方的说法,涉及给女性灌酒,使其丧失意识,进而与其发生性关系,“这属于陷入不知反抗的状态,构成《刑法》第236条中的‘其他手段’强奸妇女。”

根据强奸罪的三大要素,首先要证明发生性关系;其次要证明存在暴力或者威胁等情况;最后要存在违背女性意愿,“这三方面的关键性证据,估计收集起来有比较大的难度。”尤其时间已经过了很长时间

关于都某某爆料中称涉及到未成年人被害对象的问题,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规定的是,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幼女的认定是指不满14周岁,即只要和不满14周岁的女性发生性关系,即属于强奸,而不需要再判断妇女主观上是否自愿。本案中,是否存在其他受害女性未满14周岁幼女尚未可知。但是,若确实存在多位未成年人,从当下的刑事政策来看,司法实践中一般对未成年人都进行特别保护,因此在量刑时往往会作为酌定从重的因素。

关于量刑幅度的问题,根据都女士的爆料,存在多人在不自愿的情况下被迫与吴某某发生性关系,则根据《刑法》第236条之规定,强奸妇女多人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假如在不存在造成被害人对象重伤等特别严重后果的情况下,即使强奸7人的情况查证属实,本案适用无期徒刑、死刑的可能性也较小。”但是在警方没有发通告之前,事实部分暂时无法确定。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