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多低俗闹婚你害怕吗?遭遇低俗闹婚如何维权?

2018/03/02 09:42:38 查看201次 来源:唐丽娟律师

  这么多低俗闹婚你害怕吗?遭遇低俗闹婚如何维权?

  近期,遵义一则低俗闹婚事件蹬上热搜,再一次引发了公众对闹婚行为的热议。

  闹婚,属于我国传统风俗的一种,但近些年来,各地低俗涉黄的闹婚屡见不鲜,严重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对社会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遵义恶俗婚闹致新郎十级伤残 3名好友被判赔偿9万余元

  2016年12月26日,家住播州区后坝的王某(化名)的大喜,与王某从小玩到大的好友周某、刘某、朱某,一同前往帮王某接亲。为增添喜庆气氛,周某等3名好友,决定“整整新郎官”,于是三人用胶带将王某的手脚捆绑,由于失去平衡,王某一下摔倒在地,婚房未进先进了病房,经过1个月左右的治疗,王某出院,但因面部骨折落下残疾,被评定为十级伤残。事后,王某要求3位好友承担赔偿责任却均遭拒绝,便将三人共同告上法庭,要求他们赔偿共计12万余元的损失。播州区法院第一法庭法官在受理该案后,积积组织双方调解,最终,双方一致认定,赔偿总金额为107200元。其中,原告方王某承担15%的责任,被告刘某承担15%的责任,被告朱某和周某,各自承担35%的责任。

  16岁伴娘被猥亵 6名涉事者被刑拘

  2013年9月的一天,刘某年仅16岁的女儿刘小丽(化名)应朋友之邀充当伴娘,却被七八名男子在“闹伴娘”时脱光衣物并猥亵。事后,小丽的身心遭受重创,精神几近崩溃,并多次试图自杀。参与“闹伴娘”的几名男子因触犯法律,被泰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最终6名涉案人员受到法律的严惩,均以强制猥亵妇女罪获刑,被判处一到三年有期徒刑不等。

  给伴娘画老鳖 被判强制侮辱妇女罪

  河南济源市的廖某举办婚礼时,廖某的朋友闹洞房,有人提议给伴娘“画老鳖”。贾某、孙某等人即将伴娘刘某拉到一间卧室,一拥而上将刘某推倒在床,有人用黑色鞋油和可食用色素往刘某的胸腹部涂抹,并将圆珠笔油吹到刘某胸腹部。哄闹几分钟后,因刘某的不停叫骂和极力反抗,围绕刘某“画老鳖”的众人才集体散去。刘某觉得人格受到了侮辱,遂报了案并将闹婚者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构成强制侮辱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根据慧科新闻数据库的一份闹婚调查报告显示,2012-2017年我国闹婚现象最严重的省份在山东省、其次是云南、河南等地,闹婚对象最主要是新郎、其次是伴郎、伴娘以及新娘和双方的父母,采取闹婚的方式最多的是捆绑辱打和被扮丑,其次是被游街、被摸、被迫裸体,最少的是被迫玩低俗游戏、被迫公媳互动、被丢入水里等。

  另外百度搜索闹婚小游戏,出来的文章及游戏规则简直令人乍舌,并且有的撰写者最后还符文“闹归闹但要有尺度,一些低俗涉黄的游戏就不要上演了”,真不知小编的尺度是有多大,道德底线是有多低才能理智气壮的发出这种文章来呼吁大家适度闹婚?

  小编认为,打击低俗闹婚,政府出台政策打压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还需要受害人有积极的维权意识。生活中,虽然很多受害人都通过法律途径进行了维权,但是也仅仅只是少数,其他婚闹的受害者大多都选择了忍气吞声,这更助长那些以婚闹实施者的气焰。

  生活中,婚闹行为过头造成他人损害后果的,往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稍轻的,免不了民事赔偿责任,严重的更是涉及刑事犯罪。

  一、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公民有生命权、健康权等民事权益,任何因过错侵犯他人民事权益或是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人都应该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如果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还应承担连带责任。闹婚行为一旦过头,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均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刑事责任

  恶俗婚闹行为由于充斥暴力、黄色等情节,很容易构成相关刑事犯罪,比如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罪、故意伤害罪等等。

  猥亵行为一般是指强行触摸身体私密处,强行脱光衣裤,强行搂抱接吻等,也包括强迫他人对自己实施猥亵行为或者强迫他人观看别人实施猥亵行为。婚礼上,恶俗闹婚者往往将目标锁定伴娘、新娘等女性借机乱摸揩油,这些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实施者将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对于将新郎、伴郎绑树、扔河里的行为,一旦造成伤亡,实施者将难逃故意伤害或者过失致人死亡之嫌,要对自己的整蛊行为付出法律代价。

  对于那些更加猖狂的婚闹分子,借机对新娘、伴娘进行强奸的,依法将构成强奸罪,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等,情节严重的还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如果你在参加婚礼时遭遇了恶俗闹婚行为的侵害,一定要及时保存好相关证据(视频、音频、证人证言、伤情鉴定报告、治疗单据等等)报警或者起诉维权,让那些道德和法律底线欠缺的人受到应有惩罚。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